山西古交市安监局原局长受贿569万元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1日02:54 东方早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从太原市中级法院获悉,昨日上午,山西古交市法院依法对古交市安监局原局长闫全维受贿案进行了宣判。闫全维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判机关审理查明,2003年10月19日,古交市梭峪乡政府批准会立村第二煤矿进行公开拍卖。会立村村委会决定由本村村民参加竞拍。时任古交市安监局局长的闫全维以自己要购买会立二矿为由,分别告知另外两名参加竞拍者闫巨才、徐国昌,让他们退出竞拍。

  2003年11月9日,闫全维安排会立村村民杨保明(闫全维的外甥)以自己的名义竞拍会立第二煤矿,并以竞拍资金3030万元买下该矿的经营权。此后,闫全维利用职权为该矿违规办理了井下整顿、复产验收、恢复生产的有关手续,致会立二矿恢复生产、正常经营的所需手续全部合法化。该矿由闫某某一直经营。

  2004年6月、7月间,闫全维的儿子闫旭刚在澳门因赌博欠债后,闫全维让闫某某为闫旭刚偿还赌债人民币214万元。闫全维共向闫某某索要钱、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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