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首例 买卖赃车两人获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1日04:0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王鑫 黄晓龙 记者 袁勇 实习生 杨阳)今年3月14日下午4时许,巫大波通过非正常渠道,得到了一辆被盗车,随后他以2500元的价格将车卖给吴江。法院日前经过审理认为,巫大波、吴江的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据此判处巫大波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吴江被判处拘役5个月,宣告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据悉,此案在成都尚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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