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管条例获表决通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1日04:1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赵倩实习生吴凤)成都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昨日闭幕。《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获表决通过,将报省人大审议,如获通过,将于明年1月正式实施。在昨日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隆森作重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颖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成都市2006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还通过了关于成都市应尽快制定《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关于成都市应尽快制定《成都市精神卫生条例》和应尽快制定《成都市精神卫生工作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农业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关于成都市境内岷江干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和关于对清水河进行综合整治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成都市农家乐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对《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市人大城环委将根据审议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规修正案(草案)的审议意见及法规修正案(草案)第二次审议稿,提交下次常委会审议。

  骆隆森在讲话中指出,此次会议审议了《物管条例》,是立足统筹城乡发展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的重中之重。《物管条例》经过数次修改,组织听证,多方审议,过程相当严谨。除了充分听取专家学者意见,还广泛吸纳了城乡居民的意见,将县城、重点镇、中心村农民集中居住区都纳入法规调整对象,保障入住农村新型社区的农民也同样享受到城市社区规范化、标准化的物业管理。

  骆隆森还指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成都建设“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进成都试验区建设,需要监督和支持政府着力改变发展方式,着力提高发展质量,用“全域成都”理念实施城乡统筹,着力促进社会公平的发展环境,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市人大要针对试验区建设对地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课题,选准项目,纳入重点调研,把优势转化为推进成都试验区建设的改革发展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体乾,副主任苏培玮、邓宇民、曲颖、童若春、何志全、叶学东、敖锡贵,秘书长陈泽南出席会议。副市长刘仆,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章恩筹应邀参加会议。

  10位公民旁听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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