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200公斤冰毒七名被告终审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1日07:12 台海网

  台海网8月11日讯 (驻福州记者 杨文 林芹 通讯员 贺华锋 林伙星)记者昨日获悉,针对震惊福州、被公安部和国家禁毒委列为2006年十四起毒品大案之一的 “2006·2·21”特大制造毒品案,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7名被告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人陈某等人的上诉,维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7名被告作出的一审判决,其中主犯陈某、杨某被判处死刑(其中1名死缓),另有2人被判无期徒刑,3人被判3至1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告人陈某的死刑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06年2月24日凌晨,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组织连江县边防大队官兵在连江县坑园镇坑园村破获了这起特大制造冰毒案件,当场捣毁隐藏在民房内的冰毒加工窝点1个,抓获正在制造冰毒的犯罪嫌疑人6名,缴获成品冰毒53.5千克、半成品冰毒71千克、冰毒水160千克、麻黄碱335千克,查扣脱水机、真空泵、反应炉等一大批制毒工具及原料。后经深挖细查,当年5月在深圳抓获另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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