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费出国培训团组不准由旅行社承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2日16:05 北京晚报

  新华社讯中纪委关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出国团组违反外事纪律通报发出后,安徽省人事厅日前发文,就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严禁以公务为名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观光,规定公费出国(境)培训团组一律不准由旅游部门或旅行社承办或转包。

  安徽省规定,今后将杜绝无明确目的、无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培训团组和考察团组,杜绝跨地区、跨部门(行业)组团,与项目无关的“搭车”人员一律不得派出。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等文件规定,不得超标准申领经费,不得用公款报销开支标准范围以外的一切费用。公费出国(境)培训团组一律不准由旅游部门或旅行社渠道来承办或转包;培训、考察渠道经批准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严格执行批复日程,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境)外的期限,不得擅自变更培训或考察路线,严禁以公务为名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观光。 王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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