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侨办新聘法律顾问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03:16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本报讯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换届会议于8月10日上午在北京举行。国侨办主任李海峰、司法部副部长陈训秋分别在会上讲话并为新一届“法律顾问团”特邀律师颁发聘书。

  李海峰在会上讲话,高度肯定了“法律顾问团”成立两年来的工作。她说,维护侨胞投资权益工作是侨务部门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任务,需要发挥法律专业力量作用,积极构筑为侨资企业服务有效网络。她希望各级侨办和特邀律师们齐心协力,在新形势下开创维护侨益、为侨服务工作新局面。

  国务院侨办“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2005年6月成立,在协助解决涉侨经济纠纷、促进维护侨胞权益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积极作用。首批20名特邀律师聘期今年届满,根据《“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工作暂行规定》续聘新一届律师,本届20名特邀律师有12名来自北京,其余8名律师来自上海、天津、江苏、福建、湖北、广东等6个省(市),都是国内在相关领域的知名律师。

  (郭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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