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意见与校规的矛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11:15 民主与法制时报

  有人在高校论坛上调侃,《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出台后,最令人尴尬的是一些校规。

  “如果将在校生育和禁止校外租房同时写入校规,那不是矛盾吗?难道学生结婚、生育了,还能和其他同学住同一宿舍吗?”这是一所高校校领导的疑问。

  对于教育部提出的“原则上禁止大学生在外租房”和允许在校生生育如何平衡,本报记者致电教育部时,工作人员依旧引用发言人王旭明的说法,“所以大学生要充分考虑到育子的条件”。

  林艺说,三部委的《意见》是对高校以往的管理纠偏,但新政策还产生新的问题,比如户口问题。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大学生毕业后没有就业的,其户口可以在学校保留两年。即使学生户口迁走了,但孩子的户口不迁走怎么办?任何人不得强制干预户口的迁移,如果学生不主动办理,这样就给高校造成很大的压力。

  此外,按照《意见》的规定,高校今后要对在校生建立更立体的管理。各高校要建立在校学生婚姻状况登记备案制度,及时掌握在校学生结婚情况。对于已婚学生的生育费用,其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属于国家规定的免费项目的,其费用由高校统筹解决。已婚女学生妊娠检查、分娩等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此外,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违法生育的,所在高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对此,孙霄兵主任说,新的规定会给学校的管理带来一些新的问题,但从长远看,随着中国各种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逐步健全,学校现有的许多社会功能必然要逐步从学校中分离出去。按照这样的改革思路,很多问题是很容易得到理解和逐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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