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错航道 轮船碰撞沉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12:39 新闻晚报
□通讯员胡海容 记者胡晓玲

  晚报讯 “生松一号”的船长和水手在长江口违法进入航道,与另一船只发生碰撞,该船沉入江中,165只集装箱落入长江,损失超过2000万元。近日,杨浦区法院对这一沉船事故作出一审判决。

  1月18日晚11时许,江苏省泰州市生松船务有限公司“生松1号”轮水手卢克峰在船长顾风明的指挥下驾驶“生松1号”轮,经长江口园园沙灯船后,未按规定航线驶入进口主航道,而是在出口主航道向内航行。

  当两人发现对面出口的“粤顺”轮时,两船已处于危险状态,顾风明遂命令卢克峰“右满舵”欲从“粤顺”轮左侧通过,但卢克峰却误操作成“左满舵”,被顾风明发现后再改为“右满舵”,在“生松1号”轮转向过程中,其左舷中前部与“粤顺”轮船首相撞,致使“生松1号”轮左倾后沉没,其所载165只集装箱落入江中,双方损失共计2146.5万元。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事故责任认定,“生松1号”轮对此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事后,两人向海事部门交代了上述船舶碰撞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顾风明、卢克峰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两被告人能自首及本案系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认罪案件”,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法院判处两人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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