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反遭殴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12:39 新闻晚报
□通讯员李鸿光

  晚报讯 贵州来沪的欧阳小姐,在去国际丽都城办理购房手续时,与销售商主管王森发生冲突,导致欧阳小姐头皮、右腕软组织挫伤、左臀部软组织挫裂伤。欧阳小姐把王森、销售商瑞和房地产经纪公司及房产开发商丽都置业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近日,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决,王森及瑞和公司赔偿欧阳小姐医疗费、交通费和误工费总计1106.13元。

  2005年7月,欧阳小姐前往丽都城销售中心办理相关的交房手续,与瑞和公司雇员王森相遇,因双方在此前购房过程中有过争执,之后,两人再度掀起冲突,欧阳小姐受伤。

  今年3月,欧阳小姐起诉到法院称,当天自己一人前去办交房手续,王森却百般刁难,故意不办,还殴打自己造成头部、手臂和臀部多处受伤,遂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财物损失及抚慰金1.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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