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车工盗窃11辆汽车被判12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15:10 北京晚报

  本报讯 (通讯员魏建崔巍) 修车工祝某借助修车便利,偷配钥匙盗窃机动车。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此案经丰台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祝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祝某今年22岁,2005年时,他到一汽修厂谋到一份修理工的工作。2006年1月至11月间,祝某利用在修车部为他人修理汽车的机会,偷配被害人汽车钥匙,并利用与被害人聊天或偷看被害人车本等手段确定盗窃地点,在11个月内,他疯狂盗窃机动车11辆。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提醒有车族,在修车时一定要找正规、管理规范的汽车修理厂,并尽量避免泄露个人信息。而汽车修理厂也应加强对人员管理,并加强对职工的法制教育,防止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J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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