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委称70平米经适房符合国务院精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01:40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马力)对于经适房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米的要求。北京市相关部门负责人昨天表示,北京目前的标准“70平米以下”和国家的要求差距不大,北京市将根据《意见》,研究制定经适房和廉租房管理办法细则,两个办法计划于本月出台。

  经适房将变小?

  “70平米以下”符合国家要求

  国务院明确,经适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以北京今年推出的两个经适房项目为例,宋家庄和常营二期经适房都以70平米以下的两居室为主。

  对此,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务院“60平米”的要求和北京70平方米以下差距并不大,《意见》同时指出,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确定套型,因此北京经适房套型标准符合国务院精神。

  不过,正在申请北京经适房的彭先生认为,经适房的面积标准应该在一定范围内有所浮动,“因为有的困难家庭人口很多,60平米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也就40多平米,很难满足需要。所以60平米应根据不同情况调整。

  经适房可否上市?

  是否修改本月见分晓

  《意见》还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可上市交易。此前北京公布的经适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经适房只能自住不得上市转让、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

  对此,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将根据国务院《意见》的原则,对北京市的这两个《办法》中的细则进行研究,如何修改将由市政府决定。两个《办法》计划于本月内将通过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保障是否提前实现?

  “十一五”解决住房困难

  根据《意见》,2008年底前,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廉租房保障范围要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据了解,北京市副市长陈刚曾表示,北京市的目标是在“十一五”期间基本解决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难题。据抽样调查统计,目前全市还有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17万—25万户,占北京全部家庭的5%—8%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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