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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向社会征集意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10:31 BTV《北京新闻》
记 者:任效松 摄 像:李琪 女播:【导语】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天发出公告,自8月14日起至20日,对经过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37 次会议审议并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修改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向市民和社会各界征集意见。这已是该 条例三度征集民意。请看报道。 【正文】今天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比原草案更加强调在食品安全监管中政府承担的监管责任。征求意见稿明确北京各 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并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对于政府相关部门因监管不力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 ,明确了处罚责任。 《征求意见稿》同时细化了市民举报食品安全问题的程序。 明天起至20日,市民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写信的方式就法规的内容是否符合北京市的实际;食品 生产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规定是否可行;追溯制度是否可行;关于不合格食品召回的规定是否可行;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是 否可行等等发表意见和建议。北京台报道。 【字幕】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WWW.BJRD.GOV.CN 首都之窗网站 WWW.BEIJING.GOV.CN 千龙网 WWW.QIANLONG.COM 市人大常委会意见征集组:65291919 开通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征集意见电子邮箱 ZJYJ@BJRD.GOV.CN 来信请寄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邮编1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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