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出台规定制裁恶意欠薪逃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14:4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崔朝阳报道:记者从广东省有关部门对省人大代表有关建议的答复中获悉,广东今年将力争出台《广东省行政司法联动制裁恶意欠薪逃匿暂行办法》和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并加快劳动争议仲裁立法步伐,以期有效地解决企业欠薪问题。

  各类劳动违法 四成涉及欠薪

  资料显示,2005年以来,在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处理的违法案件中,拖欠工资案件3.53万宗,占案件总数的41%。

  对此,省人大代表孙洁等建议,要大力推动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内容的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健全职工参与工资分配的共决制度和工资调整机制。同时推动工资支付监控的信息化、网络化和社会化。把劳动年审、社保登记、工商年审结合起来,未通过劳动年审的用人单位,不得通过社保登记年审,工商部门也不给予办理工商年审。银行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办理相关业务,保证代发工资按时到账。税务部门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监管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业足额支付工资。

  代表们还建议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建立行政和司法联动打击欠薪逃匿的机制,提高对欠薪逃匿行为的遏制效果和惩处力度。

  建筑施工企业 将有工资保证

  省劳动保障厅在答复中表示,目前正在会同省建设厅、总工会、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加快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通过强制建筑施工企业在银行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欠薪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该制度争取在今年出台实施,并逐步扩大到其他存在欠薪问题的行业和企业。

  同时,大力推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情况分类监控制度。在全省实施《广东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情况分类监控管理办法》,以劳动保障年审为基础,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建立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库,根据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情况,分为A、B、C、D四个等级进行分类监控管理。

  行政司法联动 加快仲裁立法

  省劳保厅还表示,将总结以往经验,建立包括劳动保障、公安、税务、工商、法院、检察院、海关等部门协调行动的,更为广泛的行政司法联动长效机制,争取在今年出台实施《广东省行政司法联动制裁恶意欠薪逃匿暂行办法》。

  继续实施《广东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的通知》,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用人单位予以曝光。

  据介绍,列入今年省人大立法计划的《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条例(草案)》,已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于去年9月报送省政府。省劳动保障厅表示,将积极配合省人大做好该条例的立法工作,争取《条例》尽早通过审议,推进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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