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广春涉贿被移送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09:51 新安晚报

  本报讯 笔者从安庆市检察院得到证实,原铜陵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吴广春(副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8月5日侦查终结后,目前已被移送起诉。

  今年52岁的吴广春2006年3月任铜陵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之前,一直在合肥市县区一级任职。检察机关侦查终结的情况显示,吴广春所涉嫌的职务犯罪问题则发生于其在合肥市原郊区(后改为包河区)任职期间。

  检察机关查明,2001年1月至2006年初,吴广春在任合肥市包河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以及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46万余元、美元3500元。此外,吴广春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对差额部分人民币179万余元、美元4980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今年3月7日,安徽省检察院将此案指定安庆市检察院进行管辖,目前,安庆市检察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其移送审查起诉。(吴贻伙 汪云波 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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