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持飞机到台 2疑犯被遣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10:25 生活新报

  

劫持飞机到台2疑犯被遣返

  8月14日,依照金门协议,1993年劫持大陆民航客机到台湾的劫机犯杨明德、林文强被遣返回大陆,已移送司法机关。同日,依照金门协议,福建警方向台湾遣返19名台湾籍犯罪嫌疑人,其中古俊男、徐翰廷等14人涉嫌虚假信息诈骗,5人涉嫌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和贩毒等。

  据悉,从1993到1994短短两年时间内,海峡上空出现了令整个世界都为之瞠目的劫机潮,有资料显示,仅1993年中国大陆民航共发生劫机事件21起,劫机得逞的10起,劫机目的地均为台湾省,飞往同一个机场:台北桃园国际机场,一时间海峡上空出现了令整个世界都为之瞠目的劫机潮,台湾被外界称为“劫机者天堂”。

  1993年“劫机潮” 十架客机均飞台北

  1993年,中国曾经发生了震惊世界民航业的咄咄怪事,那一年,中国大陆共有10架民航客机被歹徒劫持飞往台湾台北桃园国际机场,让我们一起来回顾发生在1993年令整个世界都为之瞠目的劫机潮

  特殊两岸关系 台拒不遣返劫机者

  以暴力手段劫持民用航空器的事,在当今世界时有发生。中国历来反对各种劫持民用航空器的行为,并全力保障民航飞行的安全。就海峡两岸而言,1990年9月两岸红十字组织签署了《金门协议》,规定要相互遣返刑事嫌疑犯和刑事犯。劫持民用航空器作为举世公认的严重刑事犯罪,其犯罪嫌疑人理当在遣返之列。

  然而,1993年劫机事件发生后,由于两岸特殊的情势,台湾当局出于政治上的需要,拒不遣返劫机者,甚至对一些劫机来台人士给予变相奖励、支持,同时不惜以牺牲两岸同胞的基本权益为代价,利用这个问题来强调其所谓的“司法管辖权”,在事实上形成了对欲铤而走险劫持民航飞机者的纵容和鼓励,以至于台湾成为劫机者不约而同的首选地。

  事件频发原因 劫机犯想到台钻空子

  大陆劫机犯明知劫机是犯罪行为,在台湾也会被判刑,仍愿意劫机去台,关键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台湾当局的不当做法让劫机者认为到台湾去可以得到宽容。如1988年大陆劫机犯张庆国、龙贵云劫机赴台,在台湾被判刑后很快被减刑、释放并定居的事实就说明了这一点;第二个原因是劫机犯多是在大陆犯罪的、有的是负债累累的人,在大陆犯有罪行的人,他们认为在大陆被判刑,不如去台湾,可以钻空子。

  

劫持飞机到台2疑犯被遣返

  有关方面认为,杜绝歹徒劫机赴台事件的发生,双方应相互配合。一方面大陆有关方面进一步加强安全检查工作,事实上在发生劫机事件后已经采取了更严格的措施,特别加强了对飞往东南沿海城市的客机的检查,开包(箱)率达100%。但不少劫机犯都是使用假冒工具作为劫机手段,这在空中是难以判断的,台湾当局应当立即遣返所有劫机犯,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因为大陆单方面的工作是不能完全杜绝劫机犯罪的。

  台客机被劫到内地 台开始遣返劫机犯

  劫机事件频繁,受到国际民航界的关注,台湾当局也不得不改变态度,两岸有关方面开始接触和磋商,研究遏制劫机事件、遣返劫机犯的操作程序。

  

劫持飞机到台2疑犯被遣返

  由于台湾方面纠缠于司法管辖权等敏感的政治问题,协商一度进展不顺,也就出现了人们所不愿意看到的现象。一方面商谈在旷日持久地进行或谈成了又未签署协议,另一方面不法分子依旧铤而走险,劫机事件更加频繁地发生。就在协商过程中甚至是会议当天,都不断有劫机飞往台湾的事件发生。

  经过多方努力,1993年11月5日,大陆方面与台湾方面在遣返劫机犯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劫机犯是刑事犯、一方航空器被劫持到另外一方时,另一方应将案犯移送给民航客机所属方来处理。

  尽管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基会早就达成要遣返劫机犯的共识,但台湾方面一直迟迟未遣返祖国大陆劫机犯罪嫌疑人。直到1997年发生了台远东客机被劫持到厦门的事件后才得以改变。

  1997年3月10日,台湾远东航空一架高雄飞台北的波音757(编号B-27001)客机,遭到劫机犯刘善忠挟持,飞往大陆厦门。依照两岸《金门协议》和1993年底海协、海基两会达成的关于遣返劫机犯的规定,1997年5月14日,大陆方面率先从厦门遣返劫机犯刘善忠回台湾;大陆方面迅速依法处理刘善忠劫机事件的做法,也侧面促使台湾方面开始陆续遣返祖国大陆的劫机犯罪嫌疑人。

  遣返劫机犯专机再遇劫持

  1999年台湾用飞机将9名劫机犯从台北运送金门过程中,却意外发生“案外案”

  1999年2月8日,台湾海基会与警方安排了一架“劫机犯专机”,将刘保才、师月坡、杨明德、王志华、李向誉、罗昌华、王玉英、林文强和邹维强9名劫机犯罪嫌疑人从台北运往金门,准备于9日上午在金门办理交接。台湾媒体称,这是全世界迄今独一无二的“劫机犯专机”,也创世界民航史上一次运送高达9名劫机犯的重要纪录。然而,飞机从台北飞往金门过程中,却意外发生“案外案”,杨明德、林文强、师月坡、王志华4名劫机犯罪嫌疑人企图劫持这架专机。

  1999年2月,台湾警政单位决定包租的立荣航空DHC8-300(编号B-15237)飞机执行这趟“劫机犯专机”任务。为确保飞行途中的安全,特别安排了20余名警员随机护送。但还是出了意外,在2月8日登上这架从台北松山机场飞往金门尚义机场的包机后,飞行途中,杨明德借机用刀片挟持负责统筹协调劫机犯运送与遣返作业的台湾海基会副秘书长詹志宏。挟持过程中,詹志宏被铁片划伤脖子,多名警察上前将杨制服,其余警察也迅速将另8名嫌犯控制在座位上,飞机落地后经检查林文强、师月坡、王志华3人也暗藏利器,但未动作。据事后调查,杨明德、林文强、师月坡、王志华4名劫机犯罪嫌疑人在1998年12月底得知要被遣返回大陆就预谋,在遭遣返时“挟持人质,搭船劫船,搭机劫机”,并准备好铁片等工具。

  受到这起意外事件的影响,遣返9名劫机犯便不得不延迟。经过各相关单位协调后,决定先行遣返刘保才、罗昌华、王玉英、邹维强和李向誉5名劫机犯。参与再次劫机的杨明德、林文强、师月坡、王志华4人被扣押回台接受审查。台北地方法院在2000年3月30日以触犯民用航空、妨害公务等罪,判处杨明德、林文强、王志华3人有期徒刑四年零两个月。同行的师月坡,被认定没有参与作案,判他无罪。

  □ 相关资料

  1997年7月16日,劫机犯黄树刚、韩凤英被遣返回祖国大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树刚以劫持航空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999年2月9日,刘保才、罗昌华、王玉英、李向誉被遣返回祖国大陆。原定一并遣返的杨明德、林文强、师月坡、王志华4人由于试图再次劫持遣返包机被扣押取消遣返。

  1999年6月29日,李向誉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00年2月,罗昌华被赣州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王玉英被判有期徒刑10年。

  2001年6月28日,张文龙、师月坡、祁大全、韩书学、张海、高军被遣返回祖国大陆。

  2001年9月12日,韩书学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01年12月19日,高军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本报综合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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