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活无着偶然盗窃轻微犯罪者可不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6日05:49 深圳特区报

  最高检修改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

  因生活无着偶然盗窃轻微犯罪者可不起诉

  【本报讯】今后因生活无着偶然实施盗窃等轻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将做不起诉处理。8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布了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修改后的不起诉案件标准,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为主线,规定了5种轻微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可以做不起诉处理。

  为了保证不起诉案件的公开、透明,《不起诉标准》增加了职务犯罪案件特殊办案程序,规定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拟作不起诉处理的,应由人民监督员提出监督意见。省级以下检察院对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拟作不起诉决定的,应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

  此外,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同时向社会公布的新修改的《起诉标准》规定,检察机关在起诉犯罪嫌疑人时,要充分考虑起诉的必要性,可诉可不诉的不诉;正确适用量刑建议,根据具体案情,依法向法院提出从宽或者从严处罚的量刑建议;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快速办理机制进行处理;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建议或同意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符合条件的被告人认罪的刑事案件,建议或同意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方式应符合有关特殊规定。5种将做不起诉处理的案件是:因亲友、邻里及同学同事之间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并切实履行,社会危害不大的;初次实施轻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的;群体性事件引起的刑事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属于一般参与者的;因生活无着偶然实施盗窃等轻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老年犯罪嫌疑人。

  (《北京青年报》供稿)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07电子产品竟争力分析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