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货换“外衣” 买主不干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6日07:49 沈阳网-沈阳晚报

  通过快递公司运送的电子产品却被客户退货,原因是贴着国际认证条码的产品外包装纸箱被快递公司替换,价值4万元的电子产品就这样被压在手里。面对电子公司提出的索赔,快递公司显得很无奈:产品外包装被雨淋,更换包装实属好意,况且运送的产品根本没有损坏,为啥让我们赔偿?这起产品运送纠纷的责任究竟在谁?记者8月15日进行了采访。

  快递电子产品遭退货

  一周前,沈阳康泰电子公司的汪经理准备给北京的客户发运一件美国原厂的高端电子产品。汪经理找到一家快递公司,并支付了60元运费。就在汪经理满心欢喜地等待客户接货付款时,却接到了客户的退货通知。

  等货返回时,汪经理才发现产品原有的纸箱外包装换成了塑料包装,美国原厂的电子产品被几层塑料布缠绕并用胶带捆扎。与客户取得联系后,汪经理终于明白了对方退货的理由。原来,这件电子产品的外包装纸箱上的条码,是该产品国际认证流通的标识。没了认证标识,根本无法证实产品的真伪,价值4万多元的产品自然被人退了回来。

  更换包装惹来索赔

  无话可说的汪经理找到快递公司,负责该单业务的业务员解释称发货当日正赶上天降大雨,“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我们特意把淋湿的纸箱换掉……”快递公司的说法无法让汪经理接受,她向快递公司提出了索赔。经交涉,自认倒霉的快递公司终于同意赔偿,但具体赔偿数额让汪经理实在无法接受。快递公司按运送合同的约定,表示“按3倍的运费进行赔偿”。“我上货花了4万多元,快递公司只赔180元,我没法接受!”汪经理气愤地表示。

  快递物品要注意保价

  对这起纠纷,辽宁和昊律师事务所的宋建华律师指出,快递公司在遭遇下雨不可抗拒的条件下,更换邮件包装并未损坏产品。让快递公司全额赔偿,实在勉为其难。宋律师认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康泰电子公司也是得不偿失。由于物流配送业国家没有统一的法规,因此只能参照《邮政法》执行,普通货物邮寄丢失或损坏按运价的3倍赔偿。快递公司收的投递费不会太高,即使赔偿也得不到多少钱。

  宋律师建议相关部门应尽早对物流配送业立法的同时还提醒,快递物品时要防患于未然:要与快递公司签订规范的《运输合同》或《委托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托运货物之前应当仔细查看托运单。此外,快递重要物品或易损坏物品时,应在委托时写明,最好采用保价的方式。填写《快递详情单》时,要如实填写委托快递公司托运(邮寄)物品的品名、价值、保价金额,并由本人与快递公司核对确认。

  本报记者 王野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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