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号英雄:徐汇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朱以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6日16:55 上海文广
13号英雄:徐汇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朱以珍
朱以珍

  朱以珍同志自2004年起,任徐汇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从事刑事审判工作12年以来,主审或参与审理了2000余件案件,曾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和先进工作者。17年前,她放弃其它机会,选择了当一名法官。从此,弘扬公平正义就成了她肩上沉甸甸的责任。

  朱以珍特别重视刑事审判的社会效应,积极提出司法建议,配合法制宣传。正如她所说的:“惩罚犯罪是彰显司法正义的结果,而刑事案件的公开审理和宣传是使公众了解如何预防犯罪、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经。”“刑法的功能固然是打击犯罪,但是刑法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人民的利益不受侵犯,在于司法为民。” 

  曾经是少年刑事审判专项合议庭成员的朱以珍,对“教育挽救、综合治理”有着特殊的情结。除了审理案件外,她把对青少年罪犯的教育挽救也当作自己的责任,将这项工作延伸到了学校和社区。

  寓教于审,审矫结合,徐汇区法院是率先启动这项工作的单位,其中朱以珍功不可没,她还配合制定了《徐汇区人民法院刑庭实行审判与社区矫治工作衔接缓刑、管制案件处理规则》,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并得到了推广。在市相关单位召开的现场交流会上,朱以珍作了专题介绍:“应当把被告人认罪悔过的真诚程度;是否愿意接受社区矫正的内心意愿;通过矫正消除再犯倾向的意识能力;家属对改造工作的支持力度;以及社区是否具备矫正的条件等都作为考察的内容和因素来考虑。同时,在庭审中增设缓刑听证程序,采取《承诺书》形式,以约束和规范被告人行为。在整合各方力量方面,实行无缝衔接和全程监督,确保矫正工作更为具体化和更具操作性。”

  朱以珍深感欣慰的是,这些年来,经她之手判决的缓刑矫正对象无一上诉,也没有一个再次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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