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认定方便面串通涨价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7日01:27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吴艳霞、程福俊 实习生李艳飞)记者昨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经过立案调查,认定“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又称方便面中国分会)及相关企业涉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违反《价格法》,责令其立即改正错误,消除不良影响,并将依法作出进一步处理。

  ■基本事实:三次会议商量涨价

  7月下旬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不断收到群众投诉举报和律师来函,反映“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及相关企业涉嫌串通上调方便面价格。国家发改委随即立案调查,并约见有关人员核实了解情况。

  据调查,去年底至今年7月初,方便面中国分会先后三次召集有关企业参加会议,协商方便面涨价事宜。

  2006年12月26日,方便面中国分会在北京召开一届八次峰会,研究棕榈油和面粉涨价引起的企业成本增加问题。会议商定,高价面(当时价格每包1.5元以上)、中价面(当时价格每包1元以上)和低价面(当时价格每包1元以下)涨价的时间和实施步骤。

  2007年4月21日,方便面中国分会在杭州召开一届九次峰会,再次研究方便面调价日程。会议明确了调价幅度和调价时间,高价面从每包1.5元直接涨到1.7元,计划6月1日全行业统一上调。

  2007年7月5日,方便面中国分会又一次在北京召开价格协调会议,部分企业决定从7月26日起全面提价。7月23日,该会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公布了涨价消息,社会反响强烈。

  有关企业按照以上会议协调安排,从今年6月起,相继调高了方便面价格。

  ■认定结论:相互串通操纵市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方便面中国分会多次组织、策划、协调企业商议方便面涨价幅度、步骤、时间;印刷会议纪要在《中国面制品》杂志刊发,向全行业传递龙头企业上调价格的信息;通过媒体发布方便面涨价信息,致使部分地区不明真相的群众排队抢购。

  上述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阻碍了经营者之间的正当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此外,方便面中国分会在被调查过程中,没有提供完整的会议纪要文本;接受调查后,通过媒体发表不实言论,否认串通涨价事实。

  方便面中国分会和相关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已经构成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处理意见:立即改正错误依法做出处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责令方便面中国分会立即改正错误;公开向社会作出正面说明,消除不良影响;宣布撤销三次会议纪要中有关集体涨价的内容。对方便面中国分会和相关企业的串通涨价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调查,并依法作出进一步处理。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有关负责同志指出,方便面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企业有权自主决定。今年上半年,由于进口棕榈油、小麦粉(方便面面饼用料)价格大幅上涨,推动方便面生产成本上升。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适当提高方便面价格是可以理解的。但企业调整价格的行为必须符合《价格法》规定,严禁由行业组织牵头实施价格联盟,严禁企业之间采取相互串通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国家发改委提醒,所有行业协会和经营者要引以为戒,正在酝酿串通涨价的要立即停止;已经有串通涨价苗头和行动的要主动纠正,立即停止执行。

  ■律师反应:此举意义深远

  半个月前,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石家庄铁道学院法律系教授郝际广以个人名义向国家发改委反映了方便面价格涉嫌被操纵一事。针对国家发改委做出的的上述决定,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甄玉波告诉本报记者,律师们对国家发改委的回应表示满意,他们认为国家发改委积极履行了自己的法定职责,此举对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健康发展有深远意义。

  新闻纵深

  协会之乱助推“涨价风”

  正当国内方便面厂家协调涨价、涉嫌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引发社会非议之时,来自民政部的消息称,主导这次方便面集体涨价的“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未按规定登记注册,其合法性遭质疑。

  有关方面提供的情况表明,这类以行业协会为主导的涨价行为在一些地方已经多次出现。有关人士认为,当前行业协会暴露的问题值得重视。同时,有关部门应尽快完善针对价格垄断的法律法规,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行业协会合法性遭质疑

  去年底以来,由“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又称“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主导,国内方便面生产商召开了多次内部价格协调会议,主要目的是协调共同涨价。

  方便面大幅涨价在社会上引起不小的震动,争论声不断:厂家解释“集体涨价”源于原料涨价,而分析人士认为涨价额远远超过原料涨价增加的成本,已涉嫌价格垄断。

  就在质疑声中,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郝际广等人于8月初上书民政部,申请对“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合法性进行调查。记者看到,民政部8月6日出具的民档证字[2007]第0160号书面证明:“经查档案,‘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均未在我部登记。”随后记者电话采访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执法监察办公室有关人士,答复是:这个协会确实没有在民政部登记。

  据了解,世界拉面协会是一个于1997年3月在日本东京成立的行业商会。加入“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

  的一家企业新闻发言人告诉记者:“据我所知,协会正在积极办理在中国相关登记手续。”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专家指出,近年来一些商品纷纷涨价,有成本上升的原因,但涨幅明显过大,像方便面等商品,本是一个供求总体平衡的产品,不像生猪生产需要一定的供求周期,实质上是在全国菜价、肉价、蛋价等农产品价格上涨之际的一次“借势跟涨”。

  ■行业协会“领涨现象”令人忧

  这次方便面涨价之所以备受关注,主要是因为“齐步走”的集体性上调。记者调查发现,诸如此类以行业协会为主导的涨价行为在一些地方多次出现。

  今年5月,石家庄市容环境卫生协会车辆清洗专委会下发通知,统一全市洗车行业价格,确定的行业标准为小型车辆每车15元、中型车辆每车20元至30元、大型车辆每车40元至60元,实现大幅涨价约50%。在社会舆论压力下,河北省物价局对此事正式表态,认为这是一起“明显的、典型的、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并要求石家庄市各洗车点立即恢复到涨价前的价格水平。

  今年6月,兰州市西固区和安宁区一些牛肉面馆以原料上涨为由纷纷调价,大碗涨至3元,小碗涨至2.8元,引起了许多市民的质疑。最终引发兰州市物价局出台正式文件,根据经营环境、技术力量、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等,把牛肉面馆(店)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普通级等四个级别,并限制每个级别的最高售价。

  有关法律专家认为,评判方便面涨价是否是垄断行为,关键看行业组织扮演的角色。如果在原材料涨价压力之下,方便面的价格有必要提高,也应该由生产企业依据经营成本以及市场需求进行合理调整,而不应通过行业协会来统一协调。

  ■行业协会之乱亟待治理

  我国正处于市场转轨阶段,行业协会身份非常微妙,很多带有“半官方”色彩,甚至有些协会完全是政府部门“翻牌”而来,“官气”更浓。一些行业协会沿袭过去作为政府部门的行政干预习惯或手段,为谋求行业利益最大化,不惜牺牲消费者利益。有位行业协会的相关负责人直言不讳地对记者说:“企业是行业协会的‘衣食父母’,我们理所当然把维护企业利益放在首位。”

  那么,在维护行业利益过程中,如何甄别协会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

  北京律师王新光说,按照社团管理方面的法规,行业协会的主要功能是加强会员企业沟通、分析市场供求关系变化、预测政策、带领开展技术创新等。而种种迹象显示,一些行业和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放弃自由竞争的价格形成机制,出现了非市场因素干预价格的倾向,最终埋单的将是终端消费者。

  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孙常军说,当前,如何制约行业协会和大企业的不规范运作行为成为亟待解决的法律课题。我国还没有对全国性的非法操纵市场价格、实施价格垄断的组织、企业进行处罚的先例。物价主管部门应该以这次方便面企业集体涨价事件为切入点,尽快完善和启动反价格垄断的法律程序,对互相串通、哄抬物价的企业予以处罚。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宋振远、王民、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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