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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统一制定司法解释立项计划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7日02:39 第一财经日报
最高人民法院首部司法解释立项计划近日经该院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出台,内容涵盖了物权法、破产法等重要法律的司法解释。 “这是最高法第一次统一制定司法解释立法计划。”昨日,最高法新闻办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该计划是根据今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而作出的。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表示,该计划的出台,标志着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制定工作进入一个更加规范和科学的新阶段。 据悉,这部2007年度司法解释立项计划,包括了物权法、破产法等相关问题的司法解释,以及刑事证据的有关规定、民事执行工作的规定、民事案件再审问题的司法解释等重要司法解释。 上述新闻发言人表示,最高法这次司法解释立项建议共收到各类司法解释立项建议50多件,其中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个人提出的立项建议10件。 在这些立法建议中,有2件被计划采纳,即《关于签订合同时仅摁有手印应如何认定的司法解释》和《关于村委会成员被非法撤换、停职、诫勉等能否提起行政诉讼的解释》。另有1项建议正由最高院进行前期研究,以确定是否列入明年的司法解释立项计划。赵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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