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侵犯客户财产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7日06:34 东方今报

  □记者 李云飞 实习生 牛珺

  今报郑州讯 昨日,有读者向今报反映:使用114电话导航服务时,在收费时段被强制收听广告。

  昨日上午9时,读者刘先生来电称,他拨通114向话务员说明想要查询的单位后,电话里却传出:“××航空售票提醒您记录……”“这不是强制消费吗?他们播广告时扣的话费可是我的!”刘先生说,打一次114,该广告就要播三遍,每遍大约被强制收听2秒钟。

  记者致电114信息业务部时,一位李姓女工作人员称,这是他们的延伸业务,在播报号码前加一个企业冠名,现在全国的电话导航都有这个现象。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奎表示,114将其他企业的名称设置在报号提示之前,强制客户收听,就侵犯了客户的自主选择权;这种强制性的收听占用客户的计费通话时段,属于强制消费,侵犯了客户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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