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面涨价被认定违法 发改委责令方便面分会改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7日06:51 东方今报

  记者16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经过立案调查,认定“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又称方便面中国分会)及相关企业涉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违反《价格法》,责令其立即改正错误,消除不良影响,并将依法作出进一步处理。

  来自民政部的消息称,主导这次方便面集体涨价的 “方便面中国分会”未按规定登记注册,其合法性遭质疑。

  【国家发改委】协会、企业串通操纵价格

  据调查,去年底至今年7月初,方便面中国分会先后三次召集有关企业参加会议,协商方便面涨价事宜。有关企业按照以上会议协调安排,从今年6月起,相继调高了方便面价格。

  国家发改委认定:方便面中国分会多次组织、策划、协调企业商议方便面涨价幅度、步骤、时间;印刷会议纪要在《中国面制品》杂志刊发,向全行业传递龙头企业上调价格的信息;通过媒体发布方便面涨价信息,致使部分地区不明真相的群众排队抢购。上述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阻碍了经营者之间的正当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此外,方便面中国分会在被调查过程中,没有提供完整的会议纪要文本;接受调查后,通过媒体发表不实言论,否认串通涨价事实。

  方便面中国分会和相关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七条“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认定价格”,第十七条“行业组织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的规定,以及国家发改委《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第四条“经营者之间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的规定,已经构成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国家发改委责令方便面中国分会立即改正错误;公开向社会作出正面说明,消除不良影响;宣布撤销三次会议纪要中有关集体涨价的内容。对方便面中国分会和相关企业的串通涨价行为,国家发改委将深入调查,并依法作出进一步处理。

  【民政部】方便面中国分会未登记

  去年年底以来,由方便面中国分会主导,国内方便面生产商召开了多次内部价格协调会议,主要目的是协调共同涨价。

  据有关厂商透露,今年7月中旬,这个协会组织国内20多家方便面厂商开会,讨论涨价时间和涨价幅度。会议以“华龙”“白象”等方便面厂商为代表,参会企业的方便面产品全国市场覆盖率达95%。

  方便面大幅涨价在社会上引起不小的震动,争论声不断:厂家解释“集体涨价”缘于原料涨价,而分析人士认为涨价额远远超过原料涨价增加的成本,已涉嫌价格垄断。

  就在质疑声中,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郝际广等人于8月初上书民政部,申请对“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合法性进行调查。记者看到,民政部8月6日出具的民档证字[2007]第0160号书面证明:“经查档案,‘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均未在我部登记。”随后记者电话采访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执法监察办公室有关人士,答复是:这个协会确实没有在民政部登记。

  世界拉面协会是一个于1997年3月在日本东京成立的行业商会。加入“方便面中国分会”的一家企业新闻发言人告诉记者:“协会正在积极办理在中国的相关登记手续。”

  ■最新进展

  方便面中国分会拒绝发表意见

  昨天,记者联系方便面中国分会新闻负责人杨翠霞,当记者询问杨女士对发改委通报及处理意见的看法时,杨女士毫不客气地挂断电话,此后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记者又联系了它的指导机构中国食品科技协会,新闻负责人王苏女士说:“有关方便面的事情,上面有纪律,一律不准说,稍后会有一份‘协会致消费者声明’统一对外表态,但具体声明的内容和发布时间都不能说。”王苏答应,在征求领导同意后给记者发一份声明内容,但截至记者发稿,王杨二人手机一直关机。W 广州日报

  ■纵深阅读

  协会之乱助推“涨价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专家指出,近年来一些商品纷纷涨价,有成本上升的原因,但涨幅明显过大,像方便面等商品,本是一个供求总体平衡的产品,不像生猪生产需要一定的供求周期,实质上是在全国菜价、肉价、蛋价等农产品价格上涨之际的一次“借势跟涨”。

  行业协会“领涨现象”令人忧

  这次方便面涨价之所以备受关注,主要是因为“齐步走”的集体性上调。记者调查发现,诸如此类以行业协会为主导的涨价行为在一些地方多次出现。

  今年5月,石家庄市容环境卫生协会车辆清洗专委会下发通知,统一全市洗车行业价格,确定的行业标准为小型车辆每车15元、中型车辆每车20元至30元、大型车辆每车40元至60元,实现大幅涨价约50%。在社会舆论压力下,河北省物价局对此事正式表态,认为这是一起“明显的、典型的、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并要求石家庄市各洗车点立即恢复到涨价前的价格水平。

  河北省衡水市网吧协会今年5月组织市区70家网吧统一提价,涨幅在50%左右,涨价理由是“稳定网吧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改变经营业态”。当地物价部门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价格违法行为,当即予以叫停。

  今年6月,兰州市西固区和安宁区一些牛肉面馆以原料上涨为由纷纷调价,大碗涨至3元,小碗涨至2.8元,引起了许多市民的质疑。最终引发兰州市物价局出台正式文件,根据经营环境、技术力量、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等,把牛肉面馆(店)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普通级等四个级别,并限制每个级别的最高售价。

  有关法律专家认为,评判方便面涨价是不是垄断行为,关键看行业组织扮演的角色。如果在原材料涨价压力之下,方便面的价格有必要提高,也应该由生产企业依据经营成本以及市场需求进行合理调整,而不应通过行业协会来统一协调。

  针对物价方面出现的问题,发改委8月初发出通知,强调对经营者之间串通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决议、会议纪要、协调、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的行为,各级物价主管部门要严厉查处。

  8月13日,国务院又发出关于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其中明确提出“重点查处经营者串通定价、合谋涨价”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行业协会之乱亟待治理

  我国正处于市场转轨阶段,行业协会身份非常微妙,很多带有“半官方”色彩,甚至有些协会完全是政府部门“翻牌”而来,“官气”更浓。一些行业协会沿袭过去作为政府部门的行政干预习惯或手段,为谋求行业利益最大化,不惜牺牲消费者利益。有位行业协会的相关负责人直言不讳地对记者说:“企业是行业协会的‘衣食父母’,我们理所当然把维护企业利益放在首位。”

  那么,在维护行业利益过程中,如何甄别协会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

  北京律师王新光说,按照社团管理方面的法规,行业协会的主要功能是加强会员企业沟通、分析市场供求关系变化、预测政策、带领开展技术创新等。而种种迹象显示,一些行业和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放弃自由竞争的价格形成机制,出现了非市场因素干预价格的倾向,最终埋单的将是终端消费者。

  河北省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局长李治波说,按照价格法有关规定,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行业协会在进行内部价格协调时,应当鼓励价格竞争,严禁通过行业协调、协议等形式策划价格垄断,行业性的集体涨价行为限制竞争、操纵市场,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可以认为是一起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

  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孙常军说,当前,如何制约行业协会和大企业的不规范运作行为成为亟待解决的法律课题。我国还没有对全国性的非法操纵市场价格、实施价格垄断的组织、企业进行处罚的先例。物价主管部门应该以这次方便面企业集体涨价事件为切入点,尽快完善和启动反价格垄断的法律程序,对互相串通、哄抬物价的企业予以处罚。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均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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