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索要“惊吓费”获支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7日07:49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张家民 通讯员 郭学文 曹东明】一个工地的塔吊臂突然坠落,将市民张先生家的屋顶砸毁,并让他们一家深受惊吓。事发后,张先生提起诉讼,要求施工的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和惊吓费。近日,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原告张先生的女儿经历了事件的整个过程,昨天她在接受采访时说,她家有两间房,事发当天早晨,母亲一个人在里屋呆着,她在外屋的阁楼上睡觉,而平时都在里屋休息的父亲,当天一反常态地一个人在外屋看电视。

  9时许,睡梦中的她突然听到一声巨响,还没等她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父亲就奋力推她,让她赶紧起来往外面跑。一家三口慌慌张张地逃到屋外之后,发现门口的小路上落了很多土,一个庞大的塔吊前臂落在了包括她家房子在内的近10间房子的顶部。这时,他们才明白,是旁边一个工地的塔吊臂落了下来。由于双方就赔偿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于是张先生将建筑安装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和“惊吓费”。

  一中院审理该案件的合议庭在判决后表示,建筑安装公司在承建的大厦施工时,塔吊臂掉落,造成张先生的房屋被砸,并使其受到惊吓,该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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