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面涨价违反《价格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7日08:35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赵博实习生吴晶)广受关注的方便面涨价事件有了下文,昨天下午国家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对方便面价格串通案调查情况的通报。国家发改委认定,自7月下旬以来的方便面涨价事件违反了《价格法》,严重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阻碍了经营者之间的正当竞争。

  国家发改委认定:自2006年12月以来,“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以下简称方便面中国分会)多次组织、策划、协调企业商议方便面涨价幅度、步骤、时间;印刷会议纪要在《中国面制品》杂志刊发,向全行业传递龙头企业上调价格的信息;通过媒体发布方便面涨价信息,致使部分地区不明真相的群众排队抢购。上述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阻碍了经营者之间的正当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方便面涨价事件的权威认定,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回应。复旦大学社会学系胡守钧教授之前就认为,方便面作为基本消费品,提价一定要慎重,不能由一方说了算,厂家单方面提价的行为存在一定的不合理因素。昨天,胡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说:“国家发改委的调查通报,是政府有所作为的表现。行业协会没有串通涨价的权利,政府应该站出来平衡各方面的利益,政府做了该做的事情。”

  上海社会科学院王泠一博士认为:国家发改委此举切实保障了民生,政府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应扮演自己应有的角色。谈及前段事件的方便面涨价风波,王泠一评论道:方便面涨价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方便面进入中国市场已经20年了,初步形成了几个巨头,垄断的后果就是价格联盟的形成。国家政策的制定充分考虑到了方便面行业的合理利润,作为方便面这样的食品,事关社会民生,如果国家不对其价格上涨作出适当干预,极易形成连锁反应。因而需要通过政策、法规,把价格稳定在老百姓都能接受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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