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劳动保障局:长期欠薪将被政府监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7日09:10 台海网

  台海网8月1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黄智敏 陈洋钦)老板们注意了:如果你拖欠员工工资超过一个月,或者一个月内连续就同一件事被投诉两次,就可能被劳动部门列为重点监察对象,指定一名监察员跟踪监察,从此时时刻刻都要在政府的监控之中。这是厦门市近期为加强企业用工监督而实行的新制度。

  厦门市劳动保障局昨日称,他们已建立重点劳动监察对象管理制度,有下列四种情况的用人单位,将被列为重点劳动监察对象:发生5人以上群体性劳资纠纷上访事件;拖欠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多数企业以月计算);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就同一事件发生两次以上投诉事件;使用童工。

  劳动部门还将着手建立劳动工资报备制度,组织企业设立工资支付专项账户,在工资发放前三日将工资存入账户,由人民银行进行监管,对未及时将工资存入账户的企业,将通报劳动保障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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