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市原副书记腐败路:每次受贿都上交一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7日09:21 新安晚报

  四川省乐山市原市委副书记袁俊维,1956年6月出生。1997年成为袁俊维政治生涯的一个拐点。检察机关查明,袁俊维在1997年至2005年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数十次收受20余人送上的人民币和美元,总额达393.6万人民币,2.5万美元。2007年7月22日,法院认定袁俊维犯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袁俊维没有上诉。8月3日,记者与查处袁俊维一案的检察官进行了交谈,了解了袁俊维一案中一些鲜为人知的内情。

  年节“汇报”人满为患

  检察官发现,袁俊维接触民营经济主体较多,他的“事儿”也多为协调生产用电、项目立项报批、资金贷款、解决施工纠纷等,大都是其职权范围内的应尽之责。企业主“以钱开路”让袁书记“开心”;袁书记协调各方利益,尽了职责还有金钱回报,达到名利双收。

  袁俊维收受贿赂大多是在乐山市委大院内的办公室里。每到年节,到袁书记办公室“汇报工作”的民营企业家趋之若鹜人满为患。

  据检察机关查实,向袁俊维行贿的21人中,有17个人的行贿与水电站开发和电力有关,其中袁俊维与原四川东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德军(涉嫌犯罪另案处理)的关系最为突出。2000年到2004年,王德军到袁俊维家拜年送上的过年费涨到了数十万元。经查实,王德军先后以各种名义送给袁俊维65万元人民币、5000美元。两人的关系从领导与被领导变为铁杆哥们儿。

  副书记的“出场费”

  不到八年时间,袁俊维受贿总额近400万元,平均每年50余万元,每月4万余元,每天1000余元,着实“日进千金”。

  四川大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一家国有企业,这个企业的董事长张正墨(化名,已处理)先后六次送给袁俊维共计60万元人民币。张正墨也是袁俊维在任峨边县委书记时认识的。每次张正墨请袁俊维办事几乎形成惯例,只要袁俊维出面就要送重金,事情办成之后再送10万元答谢。袁俊维的“出场费”每次高达10万元人民币。

  小额上交大额留下

  袁俊维任峨边县委书记期间,曾将收受他人送上的20万元现金交给该县县委办副主任陈建明保管,与其他的企业赞助款一并用于一些财经纪律不能报销的开支。截至案发,袁俊维以交现金、工作经费、会议费等名义共计上交现金77.6万元,其中12万元涉及本案,且全部是2001年后上交的(袁俊维2000年任乐山市委副书记)。

  袁俊维这样解释自己的行为:一是这些人给的钱不该收或因为不了解而不敢收;二是公务开支较大,有时候给领导买点礼品等礼节性开支的报销不方便而开辟的蹊径。这些钱虽然上交了,但绝大部分依然由袁俊维和他身边的工作人员使用。据《检察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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