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结亿元大案 尝试执行案件新思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7日11:08 BTV《直播北京》

  记 者:谷泽斌1

  摄 像:张小川李佳

  女播:【导语】今天,北京市一中院通报了一起执行案件的处理结果,这个案子的涉案金额1.17亿元,历时3年 ,难度很大。值得关注的是,法官在执行过程中,改“拍卖”为“变卖”,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让案件各方的利益都得到了 保障。

  【正文】案件的被执行人是北京丰利达房地产公司,它在建设枫润家园过程中,分别与四家单位发生了经济纠纷,经 法院判决,丰利达公司要偿还1亿多元巨额债务。但公司资不抵债,濒临破产,怎么办呢?

  【同期】一中院执行法官姜鹏翔:多家法院的判决都提出用枫润家园的房屋来抵偿拖欠款。

  【正文】要在枫润家园上做文章,就得先找到案件最大的债权人——中关村科学城建设公司。那时,中关村科学城建 设公司已经拥有枫润家园2号楼的全部住房和1号楼中的25套住房,按照传统做法,他们可以把这些房产拍卖,用所得款项 当作偿还金。但是按照赔偿顺序,这笔钱要先支付其他涉案单位的民工工资、工程款以及银行抵押,最后剩下的钱,才属于中 关村科学城建设公司。

  为了实现四家单位的利益最大化,一中院的法官多方协调,使四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不拍卖房产,而是想办法 盘活它。

  【同期】一中院陈锐副院长:如何盘活枫润家园,使其成功上市,资金回笼,是这起执行案件的唯一突破口 。

  【正文】当时枫润家园的售房许可证已经失效,根本无法上市销售,执行法官多次与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实现了 网上签售,用不到半年时间,将枫润家园顺利出售,使得这起历时3年、涉及1亿多元的系列执行案得以成功执行。

  【同期】申请人:很激动,由衷地感谢一中院。

  被执行人:通过调解,使公司又有了活力和生机。

  【采访】一中院肖龙副院长:从单纯的强调法律,到法律保障社会的正常进行,这是个理念的变化。

  【正文】记者谷泽斌、张小川报道。

  【编后】拍卖,虽然能很快折合现金,了结案件,但不是保证各方利益最大化的良方。改拍卖为变卖,也许这样的做 法不能适用所有案件,但法官们的智慧和创新意识,值得大家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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