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部分航空公司修改退票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7日14:46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韩平报道:昨日记者从国内电子客票代理机构-游易航空旅行网了解到,上海航空等部分航空从本月15日(出票日期)起开始实行新的机票退票手续费收取标准,新的政策不再按退票时间的早晚,而是按照购买时的折扣标准不同而不同。

  据游易网介绍,上海航空公司新的退票收费标准是:凡是购买头等舱与公务舱的旅客可以免费退票;经济舱8折(含)至全价客票收取票面价5%的退票手续费;经济舱7折(含)至8折客票收取票面价10%的退票手续费;经济舱5.5折(含)至7折客票收取票面价20%的退票手续费;经济舱4折(含)至5.5折客票收取票面价30%的退票手续费;经济舱4折以下客票不得退票。“我们目前已提醒购买上航机票的乘客新的退票政策,以便乘客更慎重地选择折扣机票。”游易网新闻发言人王一力介绍说。

  而以前上航退票规定则是按照取消订座时间来确定,起飞前24小时以前退票按票面价的5%计收;起飞前24小时至2小时以前退票按票面价10%计收;起飞前2小时以内退票按票面价的20%计收;起飞后退票按票面价的50%计收。

  另外,国航、山航、东航也开始实行了新的退票规定,退票手续费均按机票不同折扣价格收取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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