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残疾被公示为“重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0日01:30 京华时报

  市民沙女士反映:媒体曾经报道过精神障碍疾病的人员到居委会登记后,国家给基本的生活费。自己的妹妹今年28岁,患有精神障碍性疾病,已经办理了残疾证,但是去居委会办理时说是需要公示,觉得这样对病人刺激太大了,我们宁可不要也不愿意公示,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处理。

  回复一:市残联王主任解释说,市残联等单位5月份下发了《关于对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给予生活补助的暂行办法》,根据《办法》,本市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主要包括残疾程度较重的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视力、肢体残疾人),每月可享受310元的生活补助金。

  具体来说,首先,经所属地区的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无业且没有固定性收入后,申请者可以填写申请表,通过村委会或者居委会代表讨论后,公示7天。然后,再由街道或乡镇的民政部门证明申请者未享受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城市重残人生活困难补助。街道或乡镇残联决定是否同意上报,同时,街道或乡镇将安排申请者去医院进行重残鉴定,其中一些肢体残疾较为明显,通过目测可以证明或有精神残疾证,病史较长,且大家都了解的精神残疾人可不做鉴定,而没有依据,有怀疑或者新提出病情的申请者都需鉴定。最后,区县残联对此进行审批,如果其间没有举报,情况属实,符合者将获批准。

  王主任同时强调,居委会或村委会的公示主要是为了保证公平,但考虑到个人隐私,精神残疾病人将被公示为“重残”。

  回复二:宣武区广内大街牛街街道办事处残联办公室张女士解释说,凡符合条件的本地区的申请者,由本人或监护人、亲属,持残疾人证、户口本、重残人鉴定证明等材料到居委会或村委会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然后再由居民代表讨论并公示后才可确定。按照市残联的要求,不会直接精神残疾病人直接公示为精神病。本报实习生 王冬齐

爱问(iAsk.com)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