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车祸受害人获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0日04:1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黄旭阳) 家住战旗东路的郑某原为三级肢体残疾人,去年7月在驾驶人力三轮车过程中被醉酒司机夏某驾车撞伤,经司法鉴定为重伤。夏某在支付了郑某的医疗费后就再未露面。近日,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律师的帮助下,双方达成协议,夏某付给郑某误工费、二次手术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5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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