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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拉维拉”两次抽查不合格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2:58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肖蓓栾晓娜 市质监局日前发布通告,将对产品抽查不合格且逾期不改的9家企业进行强制复查,上海知名服装品牌“贝拉维拉”羊绒大衣由于两次抽查不合格而赫然在列。 9家企业逾期不改正 据市质监局监督处昨日介绍,今年1月,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在抽检时发现,“贝拉维拉”羊绒大衣的覆黏合衬剥离强度不合格。今年6月,上海市质监局在复查时发现,“贝拉维拉”羊绒大衣除了覆黏合衬剥离强度不合格外,羊绒含量标注也不真实,标注含量为39%左右,而实测只有16%左右。 随后,质监部门向上海贝拉维拉制衣有限公司发送了检测报告和整改通知书,但质监部门至今没有收到该公司的整改报告。 7月18日,市质监局发布公告称,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对在2007年上半年监督抽查中质量不合格,且逾期不改正的9家企业予以通告,其中就包括上海贝拉维拉制衣有限公司。 再不合格将责令停业 公告称,这9家企业若在通告后经强制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将被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还是不合格的,将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对此,贝拉维拉公司售后服务部相关人士昨日称,今年6月份,公司接到羊绒大衣复查不合格的通知后,曾给质监部门书面回复解释,大衣的面料成分于2006年9月经过市纤维检验所检验,产品标签即是按此次检验结果标注的,“公司已经进行了整改。” 该人士称,公司已经收到质监部门强制复查的函件,预计将在本周内进行,“我们希望这次复查结果能合格。”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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