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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为雇主树立好榜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10:24 公益时报
-魏文彪 世界最大零售商沃尔玛连锁公司14日同意对加班工资数额不足的约5万名加利福尼亚员工支付超过390万美元的 巨额补偿。此外,沃尔玛还同意向该州支付19.89万美元的民事罚款。美国劳工部委员称,沃尔玛为“其他可能行为不符 合规定的雇主树立了一个积极的榜样,因为它以自己的行为告诉雇主们:应该怎样做才能和我们一起为合理补偿雇员和遵守合 法规定而努力”。(8月15日红网) 沃尔玛积极补偿加班费数额不足的员工,与美国劳工部的作为有很大关系。从报道可知,正是美国劳工部从2005 年2月起,对所有美国沃尔玛的加班情况进行为期2年的审查,才发现沃尔玛在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和发放上存在失误。“20 05年,沃尔玛主动向加州劳工委员会委员承认,沃尔玛因在员工加班费核算问题上的过失造成支付给员工的加班工资数额不 足。沃尔玛同时保证已改正错误,对受影响的员工支付漏算的全额工资。”从这段报道可看出,加州劳工委员会也在该事件上 发挥了作用,并对沃尔玛补偿员工加班工资施加了压力。由此可见,政府部门严格执法是迫使企业尊重员工权益的重要条件。 有意思的是,2005年年初,是沃尔玛主动请求劳工部审查其员工加班费核算问题的,“他们担心,某些加班费发 放行为不合规定。”以资本与企业的逐利本能,加之失业现象的普遍,按常理分析,包括沃尔玛在内的企业不太可能会主动请 求政府部门审查加班费核算问题。出现这样“有悖常理”的现象,只能有一种解释,即如果不主动请求审查加班费核算问题, 一旦被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发现存在加班费发放不足问题,企业就会面临可能是天文数字的罚款。 在这方面,沃尔玛可谓教训深刻:2006年10月13日,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一陪审团裁定,沃尔玛公司因为存在 强迫员工在休息时间工作的行为,违反了当地劳工法,必须支付至少7800万美元的罚款;2005年,美国加州一家法庭 也曾判决沃尔玛公司须为侵占员工休息时间赔偿1.72亿美元。两相比较、权衡利弊,与其在日后付出更为沉重的代价,不 如变被动为主动,自觉曝光有关问题并积极予以补偿。就此而言,沃尔玛的做法无疑是“明智”的。 沃尔玛巨额补偿加班费发放不足的员工,这一事件给人的启示是深刻的,即就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而言,需要立法向 着劳动者一方倾斜,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必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同时应当疏通劳动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的渠道,包括建立 集体诉讼制度等,以让劳动者能对企业形成有力的牵制。惟有如此,才能形成资本权力与劳动者之间的力量对等,才能最大限 度地迫使企业尊重劳动者权益,社会才能趋向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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