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制订重点部位汛期险情撤离预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20:07 新华网

  新华网济南8月21日电(记者 吕福明)山东省代省长姜大明21日在全省防汛和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上要求,省内各级政府从现在开始立即组织力量,对有可能遭受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危及公共安全的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和居民区、学校、幼儿园、地下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集中部位,制订出具体的撤离预案,一旦发生重大汛情,立即启动。

  姜大明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汛期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要密切关注汛情,完善灾害性天气的安全措施,提前做好防范工作。要认真吸取山东华源矿业公司“8·17”洪水淹井教训,严格按照省政府和省安委会的规定要求,在当前汛期,凡是地处水库、河道、湖泊、低洼地带、泄洪区范围内的煤矿和井下非煤矿山,在绝对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生产,否则一律停产;凡大雨天气必须停产撤人;所有存在透水隐患的矿井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产;加强对瓦斯的防范,坚持先抽后采原则,凡是瓦斯监控不到位、指标异常的立即停产整改。

  进入7月份以后,山东省频繁发生高强度降雨,部分地区遭受了较为严重的洪涝灾害,防汛和安全生产形势骤然严峻。7月1日至8月20日,全省降雨350毫米,比常年偏多17%,比去年偏多64%,全省39座水库泄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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