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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法院判决 香港商人索1.1亿国家赔偿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04:0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曾经轰动一时的香港商人陈浩唯向广东中山市中院索要1.1亿元人民币的国家赔偿案,昨日上午在广东省高院二审开庭。 1992年12月8日澳门中信公司与上海康大公司组建中山康大中信联合房地产有限公司,联合开发中山市三乡镇的442亩工业用地作商住楼。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两公司展开了土地争夺战。广东省高院判决该地块的使用权由上海康大公司享有。 2001年1月10日,上海康大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广东省高院判决,请求将这442亩土地使用权过户到该公司。中山中院裁定,终结执行广东省高院判决。 公司法人代表陈浩唯认为,中山中院违法行使职权,擅自将其名下价值1.1亿元的110亩商住土地使用权执行分割。其后连续多次错误查封其名下的330亩商住土地等行为。对此,陈浩唯多次提出执行异议,中山中院却不予依法审查处理,给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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