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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干部怎样才能听到真话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14:35 廉政瞭望杂志
□文 管 淮 张 恒 考察干部是选拔任用干部的第一道关口,能否把好这道关口,关系到用人的得失成败。近年来,随着干部制度改革的深入,干部考察质量明显提高。但是由于诸多原因,考察中听不到“真话”、了解不到实情、结果失真失实的现象在少数地方依然存在,亟待加以解决。 首先,要解决“不想听真话”的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恰恰不希望在考察中听到真话。因为那些由领导“授意”的考察,一般都是先确定提拔人选,后走程序,实际上只是过一下场,能否听到真话并不重要;有的部门或单位一把手在考察前先定调子,把考察对象大加赞赏一番,俨然“伯乐”发现了“千里马”,谁还敢说个“不”字;甚至有少数领导干部,明知考察对象够不上提拔条件,在群众中反映不好,为力保提拔成功,便示意“慎重把握”,防止在考察中“节外生枝”。 目前,在少数地方或部门,似乎形成这样一种逻辑:领导提出的考察对象就是提拔对象,考察就要保证提拔。如果把领导交办的事搞砸了,那还能当“考察干部的干部”吗?在这种逻辑的作用下,干部考察只能变成履行程序的考察,体现领导意图的考察,证明用人合法性的考察,不需要“听真话”的考察。 可见,领导想不想听到真话,是考察干部能不能听到真话的关键。只有领导有对党和人民负责的强烈的事业心,有选好用好干部的强烈的责任感,在考察中重视听真话、要求听真话、想听真话,才有听真话的思想基础。当然,仅有这个思想基础还不够,还要形成一个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听真话”的机制。要扩大民主,在干部推荐、提名、考察、酝酿、决策等环节,增加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让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同时,要严格实行用人责任追究制,谁违反规定用人,就对照规定处理谁;谁以权谋私给别人戴“乌纱”,就摘掉谁的“乌纱”。总之,要彻底改变干部考察工作看少数领导眼色行事的习惯,使不想听真话失去存在的基础和条件。 其次,要解决“不善问真话"的问题。 是不是领导想听真话,考察组及其成员亦想听真话,在考察谈话中就一定能够听到真话呢?并非如此。干部考察本身就是一门学问,需要讲究方法和艺术。想听真话,还要善问真话,想察实情还要善辨实情。 目前,有些地方的考察谈话,过于简单、形式和呆板。考察组找人个别谈话,只是开头告知要考察了解谁的情况,然后就只管记录,一不启发、二不引导、三不询问,直到谈话结尾时,问一声某人“有什么不足之处”,如果“没有”则谈话结束。如果不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发现疑点认真查问、核实;如果不通过一些具体事例找到问题的关键,不通过一些具体矛盾弄清事情的真相,怎么能全面地、客观地了解到考察对象的情况呢?有的考察组由于工作不细、不深、不实,听到的大多是一些言之无物的空话,毫无个性的套话,甚至言不由衷的假话,最后连考察报告都难以形成,只好把被考察人的总结汇报拿过来凑合。这种情况虽然不带普遍性,但很能说明目前干部考察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考察人员在考察中应善于提出问题、发现问题、抓住问题、搞清问题。在不违反现行干部管理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应采取灵活机动的方法,拓展谈话内容,扩大谈话范围,提高谈话技巧,以便更多地听到真话、了解到实情。而且,要把个别谈话与民主测评、实地考查、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见面等紧密结合起来,互相衔接,互为补充。考察组接触的范围决不能只局限于同级和下一级的领导干部,应扩大到一般干部和基层群众。群众眼睛最亮,说话最公正,反映的情况最可信,考察干部要听到真话、掌握实情,就必须从官场走向民间,听听群众怎么说。 再次,要解决“不敢讲真话”的问题。 少数地方会出现这样的怪事:有的干部形象很差,作风霸道,胡吹蛮干,还惯于整人等等,可以说是“怨声载道”;可是,一旦上面来考察此人,却一片“叫好”声,很少有人如实反映问题。多数人在民主测评中“同意提拔”的勾子照打,在个别谈话时“溢美之词”照说;除非少数特别正直或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才会撕破脸皮,道出其劣迹。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怪现象呢?原因很复杂,但主要是一个“怕”字。 有的人认为提拔干部是上级领导的事,自己说好说坏都没用,何必提意见得罪人;有的人担心提意见万一走漏风声,会在单位受到压力,被周围的人看成“刺头”;甚至还有人担心考察组与考察对象穿一条裤子,会受到打击报复。这里面,有些问题非常值得深思:为什么那些怕得罪人的人,只怕得罪个人而不怕得罪组织?为什么说真话是光明正大的事,却担心受到舆论压力?为什么正常履行自己的民主权利,还怕打击报复? 回答这些问题,不需要讲多少深奥的理论,只需要做一些实际考察。第一,从用人现状来看,现在有些地方用人权仍高度集中,干部的提拔任用都由少数领导说了算,一个人一旦得罪了顶头上司,就可能断送自己的政治前程,谁愿意冒这样大的风险?而在干部考察中不向组织上讲真话,不反映真实情况,既不会受到批评,更不会影响以后的进步,何乐而不为?第二,从目前风气来看,在少数地方出现“正不压邪”的现象:善于讲假话、吹牛拍马的人往往很得意、很吃香,容易得到领导的赏识和重用;相反,坚持讲真话、说实话、表里如一的人,却很失意、很吃亏,往往受到压制、压抑。在这样一种环境里,自然有的人会感到向考察组讲真话理不直、气不壮。第三,当前由于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党内监督还不够有力,党员的民主权利还不能充分得到保障,少数领导干部对讲自己坏话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已经成为一些党员干部不敢向组织上讲真话、反映真实情况的主要原因。 最后,要解决“不能用真话”的问题。 考察干部听到的真话,了解到的实际情况,能否被接受,能否对决策产生合理的影响,这是衡量考察质量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讲真话有用无用的重要标志。如果事实证明讲真话是管用的,就能最有说服力地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表明,组织上是欢迎讲真话的,接受讲真话的,用人是公道的,那么在以后的干部考察中,就会有更多的人向考察组讲真话。反之,讲真话的人就会更少,听不到真话的现象就会更加严重。 考察组愿意不愿意把听到的真话、了解到的实情,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写进考察材料,汇报到领导那里,领导是否愿意把这些真话、实情作为决策依据,这是决定讲真话有用无用的关键。在这方面需要克服三个认识误区。 误区之一,对少数人的看法无须考虑。一般来讲,得到大多数人认可的干部,可能是好干部。但是,由于现在人际关系的复杂性,少数拟提拔对象表现的虚假性,以及害怕打击报复心理的普遍性,致使多数人的意见也有失真的时候。考察组了解到的情况,不在于反映的人多与少,而在于反映的问题真与假。哪怕只有一个人反映,只要讲的是真话,反映的是实情,也必须考虑。 误区之二,反映存在问题要留有余地。多年来我们一直强调,看干部要看主流、看本质,首先要充分肯定成绩,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找出不足。这样评价干部固然没有什么不对,但现在对干部的评价过于偏重讲成绩、忌讳讲存在问题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干部考察上,更是过分强调“讲缺点和不足要留有余地”。其结果,是余地越留越大,问题越留越小,最后留在考察材料上的只是“学习不够系统”、“工作有时有急躁情绪”、“批评人要进一步注意方法”等等。谁能从这些抽象的、概念化的、文字游戏式的评价中,看出一个干部到底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呢? 误区之三,群众反映的问题只要认定不了就不影响干部提拔。在执纪执法上,对违纪违法事实认定的依据不足就不能定案,不能追究当事人的纪律或法律责任;但是,我们不能把这种规定套用到干部提拔上来。在考察干部时,群众反映某干部有严重问题,经过调查核实,如果认定的依据不足,否定的依据也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决不能轻易决定对某干部的提拔。因为认定的证据不足,并不能证明事实不存在,在事实有可能存在的情况下,决策需要特别慎重,必须对已经掌握的情况和问题本身的严重程度、影响、后果等,全面考虑,合理把握。特别是在一些重大的、有影响的问题没有查清之前,务必不能轻率做出提拔使用的决定。(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5BDJ030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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