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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名单确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7:51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23日讯 记者 朱磊 8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首批60个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加强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的指导,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扩大示范县的区域辐射效应,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被确定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示范县各项预定目标得以顺利完成,务求取得实效。 据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明年3月份组织有关部门对首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进行综合评价,对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将取消其示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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