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安局成立重大疑难案件审核委员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09:16 江南都市报

  南昌市公安局成立重大疑难案件审核委员会减少执法偏差和过错

  本报讯胡坚、记者龚汉斌报道:本月底起,为防止执法偏差和过错,南昌市公安局将开始实行重大疑难案件审核委员 会议案制度。法制部门在个案审核中与办案单位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发生意见分歧等五类疑难案件处理须请专家商议。

  南昌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重大疑难案件审核委员会,成员主要有公安机关领导、法律专业人员、技术鉴定人员等,同 时还将根据需要邀请检察院、法院及公安局法律顾问出席。委员会负责案件受理、初查及审议工作的组织协调;案件事实、证 据的审核认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的整体评估。此外,各公安分、县局,市局机关各办案单位侦办的犯罪涉及面广、案情复 杂、影响较大或案件事实认定、定性困难、案件处理难以找到有关法律依据的;涉法信访中信访人多次、集中上访,影响恶劣 或各部门、警种间存在不同处理意见的涉法信访案件;法制部门在个案审核中与办案单位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发生意见分歧 的案件;案件审批人、审核人在案件的认定和处理有意见分歧的案件;市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需要审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等可提请 委员会审议。

  按规定,办案单位认为需提交审核委员会审议的案件,应在办案期限届满前提出,并预留审议所需时间。重大疑难案 件的审议决定,原则上在审核委员会成员会议召开的当天作出,情况特殊的会议召开后三天内作出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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