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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节能减排存在七大突出矛盾和问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6日23:1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26日电 (记者 李亚杰 邹声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26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工作情况时说,尽管我国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七大突出矛盾和问题。 这些矛盾和问题是: ——认识尚未完全到位。由于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许多地方对干部的考核仍主要侧重于经济增长、招商引资等内容,加之现行财税体制方面的问题,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发展,把GDP增长作为硬任务,把节能减排作为软指标,特别是一些市(地)和县(市)还不够重视,还没有制订节能减排总体性方案,责任不够明确,措施也不够具体。 ——淘汰落后产能总体进展缓慢。除淘汰小火电工作按计划进行,淘汰落后钢铁、有色、水泥产能工作正在推进之中外,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等落后产能淘汰工作起步晚,进展迟缓;淘汰不彻底,一旦市场行情好转,落后产能容易死灰复燃。 ——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滞后。今年计划现有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投运3500万千瓦、设市城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00万吨/日(不含原有污水处理厂增加处理水量),但上半年分别仅完成31%、25%。 ——激励政策不完善。鼓励研发、生产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以及抑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的财政税收政策还不完善,影响节能环保技术、设备、产品的研发和推广。 ——机制不健全。一些资源性产品的价格不能充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资源性产品的前期开发成本、环境污染的治理成本和资源枯竭后的退出成本没有在价格中得到充分体现,企业开发利用资源的外部成本没有内部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水平普遍偏低,如煤炭价格、居民用电价格、供水价格没有反映资源补偿和环境成本。 ——监管不到位。覆盖各省(区、市)的节能监察体系至今尚未建立,节能执法主体不明确,节能监察队伍能力建设滞后,法规政策的实施没有监督保障。现有环境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弱,环保部门缺乏强制执行权。有的地方政府保护环境违法企业,干扰环境执法。 ——基础工作薄弱。能源计量、统计等基础工作严重滞后,能耗和污染物减排统计制度不完善,有些统计数据准确性、及时性差,科学统一的节能减排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尚未建立,各级政府部门能源统计力量不足,统计经费落实困难,不适应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 马凯表示,这些状况如不及时扭转,不但实现今年节能减排目标难度很大,而且将对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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