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7日10:44 CCTV《第一时间》

  我们首先来关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昨天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在这个会议上,倍受关注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首次亮相,提请常委会会议进行初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基本上维持了现行的“一调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即发生劳动争议先调解、再仲裁、再经两次审判的程序。使劳动争议尽可能地在比较平和的气氛中得到解决,尽量减少打官司。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信春鹰:草案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和解后反悔的,可以向劳动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为了解决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周期长的问题,草案规定部分案件一裁终局。这些案件是:(一)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

养老金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
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