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处货源集散地实行驻站检查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7日12:47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彬实习生高阳王燕)从25日起,我市开始对30处一类、二类货源集散地(站、场)实行驻站检查制度,以完善货物源头监控网,对货运车辆装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据了解,目前我市有一类货源集散地10处(年吞吐量为100万吨及以上),二类货源集散地20处(年吞吐量为40万吨及以上),三类货源集散地186处(年吞吐量40万吨以下)。为了从源头上建立“治超”长效机制,我市将对30处一类、二类货源集散地(站、场)实行驻站检查制度,监控内容包括:车辆牌号、核定吨位、装载数量、货物类别、运送地点、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同时,将对186处三类货源集散地实行巡查制度,每月对每户巡查不少于5次。通过这一制度的建立,从严规范源头装载行为,要求货运站场的监管覆盖率达到100%,源头超限率控制在4%以内,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场、不出站,杜绝分合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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