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湖山庄迭生风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7日15:06 金羊网-羊城晚报

  赶物管,告政府,从小区内“对峙”到法庭上“对决”……

  “民告官”败诉

  翠湖山庄第一届业委会成立于2002年11月26日,最初规定任期2年,2004年经36名业主代表同意将任期延长至今年,但换届选举工作生出诸多波折,迟迟未能进行。

  今年2月3日,天河区国土房管局和天园街道办事处下发通知,成立翠湖山庄业主联席会议,提出由街道、居委会等辖区行政部门参与业委会的选举筹备以及小区内重大事件的协调。这一条文,一直被部分业主认为是“行政部门越权干预业主自治”。

  翠湖山庄业委会因此于5月11日向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定广州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及天河区分局、天园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行为违法。这是广州第一宗依据《物权法》原则就业主自治“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日前,经天河区人民院判决,翠湖山庄业委会一审败诉。

  “赶物管”成功

  翠湖山庄第一届业委会2002年成立后,同年12月即公开招聘了新的粤安物业管理公司,但小区原管理公司———发展商及其属下的物业管理公司拒绝移交管理权,双方为此发生严重冲突。2003年1月,粤安公司进驻小区,而原物管公司并未撤出,小区内出现两个物管公司保安,冲突不断升级。经过长达9个月的对峙,粤安物业公司10月无奈宣布:暂时撤出小区,日后再行进驻。

  2003年3月,翠湖山庄业委会向天河区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发展商及其属下的物业公司交出管理权。12月,广州天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让“老管家”退位,并强制驱逐其离开,翠湖山庄遂成为广州第一家采取强制执行手段赶走物业公司的小区。(陈学敏)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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