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重点查处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8日10:32 中国政府网

  2007年8月28日上午10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满英和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谈“严厉打击价格串通、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努力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主持人]最近一段时间,“涨价”之声不绝于耳。除了从没停止过上涨脚步的房价外,粮油、猪肉、菜、等几乎所有吃的消费品价格,都在你追我赶地上涨。猪肉等食品价格波动引起网民普遍关注,请问周司长,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为遏制食品价格上涨采取了哪些举措?

  [周望军]粮、油、肉、蛋、菜这些价格现在都由市场调节,政府在正常情况下对这些价格不能够采取行政手段随意干预。在这次猪肉等副食品价格过快上涨的过程中,政府遵照市场经济规律,主要采取发展生产、保证供应、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大中专院校贫困学生生活等措施,同时还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项目。

  [主持人]大家都注意到,目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食品价格专项检查,请问检查重点是哪些价格违法行为?

  [张满英]价格法第二章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市场调节价,经营者有权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但是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都是法律明确禁止的。针对前一段时间食品领域价格违法行为出现一定程度上升的势头,8月1日,

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开展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食品价格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食品价格秩序。我们部署的这次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以下三类价格违法行为。

  一是串通涨价。经营者之间互相串通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会决议、会议纪要、协调、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

  二是哄抬价格。经营者通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囤积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

  三是价格欺诈。经营者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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