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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法院首创银行联络员制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9日03:19 东方早报
早报讯各银行设置联络员,负责与法院执行庭联系,及时快捷地依法向法院提供相关被执行人在银行的财产状况报告。法院执行庭掌握情况后,依法冻结、控制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 昨天,静安法院与区内十余家银行建立了这样的银行联络员制度。据静安执行庭副庭长王建明介绍,该制度在上海市是首创。该制度建立后,法院可以在最快的时间内了解被执行人在全市各大银行的存款情况,从而提高执行到位率。李燕吕也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