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菜花》没有盗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0日09:32 青年周末

  “版权之争”另一版本:《苦菜花》没有盗播

  网友在争论干出“盗播”一事的究竟是中国电视台还是日本电视台时,忽略了这个新闻的核心——“盗播”。本报记者最终联系上处于“盗播”漩涡中心的亚太传媒股东之一王先生。王先生向记者讲述了“版权之争”的另一个版本。

  一份裁决,两种解读

  在此前的媒体报道中,有这样的说法:“日本东京地方法院认定,日本785频道侵权事实成立,并向日本电视台下达了处分书。”

  8月28日,赤东文化给记者发来了2005年起诉亚太传媒时的起诉书和“临时处分决定书”。上面的主要内容翻译成中文是:“关于上述当事者之间基于平成17年第22076号著作权法申请临时处分判决一事,本法院认定债权人的申请正当,债权人应向债务人提供150万日元的抵押金,并判决如下:债务人不可播放电视剧《苦菜花》。”(平成17年指的是2005年,债务人指的是亚太传媒,债权人指的是赤东文化。)

  记者发现此前媒体忽略了的内容:这个停播《苦菜花》的裁决是在赤东公司交上了150万日元的保证金之后才实行。

  对于这份判决,赤东文化和亚太传媒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读。

  “申请正当”这四个字,在张笑方看来,是认为法院已经认定亚太传媒的侵权事实,150万保证金是因为这并非正式审判,一旦不继续打官司随时可以退回。“这和诉讼保全不一样,诉讼保全不需要开庭,而我们这个官司前后打了3个月,开了四五次庭。”张笑方说。

  而亚太传媒的负责人王先生则认为,这四个字仅仅是针对赤东公司提出的“为获得‘债务人不得播放电视剧《苦菜花》’的判决”这个要求作出的评价。这个临时裁决相当于中国的“诉讼保全”,并没有对《苦菜花》是否侵权作出裁定。

  记者就此咨询了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副教授周泽。周泽认为,这个“临时裁定”相当于“先予执行”。 法院不是暂时不能认定是否侵权,而是暂时不需要认定。只要申请符合条件,法院就可临时决定,只有原告正式提起诉讼,法院才对事实进行审查。先予执行并不意味着被先予执行人败诉。

  亚太传媒证明自己有转播协议

  对于事件的焦点,亚太传媒是否有权利播放《苦菜花》,王先生向记者讲述了当时的经过,并提供了一些相应文件。

  2005年4月20日起,拥有本片播放权的国内某卫视为纪念抗战胜利六十周年,在晚上的黄金时段播出《苦菜花》,当时以同步直播转播该卫视电视剧节目的亚太传媒在785频道中也播出了这部抗战题材电视剧。

  8月31日,亚太传媒接到东京地方法院的通知,有人告他们侵权了。原告方赤东文化,持有的《苦菜花》的日本版权,登记证书是8月4日拿到的。

  9月6日,亚太传媒给国内这家卫视发去了一份传真,大意是4、5月的时候我们播放了贵台的节目,根据双方的协议,如果有版权纠纷,需要向对方了解情况,希望尽快答复。当天,电视台回函,称正在与国内有关单位确认。

  9月8日,《苦菜花》的原版权方北京华录百纳影视有限公司致函亚太传媒,表示愿意与赤东文化一起就此事进行协商。而这时候那个卫视台回复,称无法与赤东公司联系,因此无法进行协商,愿意就此争议提交国内仲裁。

  10月25日,华录百纳再次来函,大意是在与赤东文化签订版权转让协议之前,华录百纳已将《苦》的卫星版权授权某卫视。与赤东文化签订的版权转让合同存在重复转让。赤东公司如对此有异议,华录百纳愿与赤东公司法人代表进行协商。

  亚太传媒:“黑名单”里电视剧我们很多没播过

  “在日本电视台785频道已经播放的200部电视剧中,拿不出任何一部法律授权书。”这句话出自最初各媒体的“盗播”新闻。8月26日,张笑方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盗播清单”,上面都是一些国内近些年热播的电视剧。

  “他太想当然了,这个‘黑名单’,肯定是他到某卫视的网站上,把他们播过的2003年到2005年之间的电视剧名字都下载下来。”王先生说,“可是他不知道,我们2003年11月1日成立,一直到2005年下半年,在该卫视台播放电视剧的时段,我们785频道正在转播CCTV-9的英文节目,‘黑名单’里的那么多电视剧,很多我们压根儿就没播过。”

  王先生告诉记者,初步统计,这200多部电视剧中,785频道播出的只有104部。 “ 例如,‘黑名单’里的很多我们根本没播过 2003年的《大汉天子》、《雍正王朝》、《铁齿铜牙纪晓岚》;2004年的《新白娘子传奇》、《红楼梦》、《倚天屠龙记》、《还珠格格》;2005年的《激情燃烧的岁月》、《天龙八部》、《绝代双骄》……”若不是记者打断他,他还能继续列举下去。

  播过的104部戏里,都有版权吗?王先生表示,“有一部分是亚太传媒自己购买海外版权,还有一部分是根据与卫视台的约定,不需要自购版权。我们和卫视之间有约定,如果即将播出的电视剧卫视台已经购买了海外版权,则不需要通知我们,若没有,则必须提前十个工作日通知我们,由我们自己找节目来补缺。”

  电视剧海外版权在合同中不好写明

  王先生告诉记者,也出现过785频道没有接到通知,转播了没有海外播放权或版权的电视剧。“通常我们会和卫视一起和版权方协商,采取一些措施,比如卫视买下海外版权,我们再和卫视算钱。如果从理论上说,我甚至可以把这些责任推到卫视身上,但我们没有这样做。因为都是长久的合作伙伴。”

  记者就此问题询问了北京华录百纳公司负责销售的周总。“当时我们和该卫视签的协议是在该卫视所在的本省内的播放权和上星播放权。而一般我们说到‘上星播放’约定俗成的意思是在中国大陆,但随着在海外落地的电视台越来越多,就会出现节目上星之后被海外落地频道转播的情况,严格来说是应该再次购买版权的。”

  是否能在协约中写明上星播放的细节?或者约定上星后哪些区域可以合法转播?

  对此,周总笑笑说:“这是革命中的新问题吧,我也不知道究竟那些电视台在哪些国家和地区有海外落地,协议怎么写明约束?”

  中日版权纠纷背后:疑是日本华人收视市场之争

  亚太传媒:赤东公司与我的竞争对手有关系

  王先生告诉记者,赤东公司的法人代表和此次接受媒体采访的总经理张笑方,都与亚太传媒在日本的竞争对手——大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大富公司)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日本的华人圈子里大家都知道,而且他(张)经常代表大富公司进行活动。”王先生说。

  记者在核实“黑名单”中部分剧目的版权情况时联系上一个姓穆的先生,他是马来西亚鑫和集团老总,也算圈内人士,他在接受采访时也提到,张笑方之前在大富公司工作。而亚太传媒和大富公司都是他的客户,不希望看到他们打起来。

  面对“与大富有渊源,此举意在打压竞争对手”的指责,张笑方对记者只有一句话:“请他们拿出证据来。”

  赤东文化 为何购买《苦》的日本版权?

  张笑方告诉记者,赤东文化是在2005年3月向《苦》的原版权方,华录百纳公司购买了此剧日本等几个东南亚国家的海外版权。

  “根据日本方面的规定,付费频道必须提前一到两个月做出节目预告。张笑方有可能是在看到我们将要播出《苦菜花》,才去购买了这个海外版权。”王先生说。张笑方的解释是,当时赤东公司刚成立,一次性购买了6部电视剧。

  此举被马来西亚鑫和公司老总穆先生认为事情并不简单:“我做电视剧海外市场很多年了,我非常清楚,《苦菜花》在日本根本卖不出去。”

  当记者就此问题问张笑方时,他反问:“你知道那部电影《东京审判》在全球出价最高的是哪国人吗?日本人。”

  五家华语频道争夺三万户受众

  据王先生介绍,目前旅居日本的华人有接近60万 人,其中接收付费卫星华语频道的收视户数才3万户。“我们785频道单个频道入户才两千户。783是CCTV-大富频道,转播CCTV-4的节目内容,这个频道是入户最多的,大约一两万户。”

  这样一个非常小的受众群体,却容纳了5家华语频道,分别是781(

东方卫视)、782(TVB-大富)、784(乐乐中国)和785。

  日本天空卫星网提供了一个放送平台。只要达到保证金、制作团队、内务省编号等条件,就可以开办频道。目前,日本大约有270多个付费卫星频道,属于外语频道的频道是大约20多个。中文是其中最多的。

  “我们是这5个中文频道里最后一个进入的。到现在4年了,一直处在亏损状态。我现在不看好日本中文频道的市场,增长空间太小,竞争太过激烈。”王先生说。

  亚太传媒决意反诉

  28日,王先生向本报记者表示,由于赤东文化损害了亚太传媒的商业名誉,他们正准备在北京对赤东公司及其负责人提起诉讼。

  “北京赤东文化传播公司此前在媒体上对我们的指控完全没有任何事实根据。四年多来,我们一直不想让这种纠纷成为炒作的话题,但这次,他们的做法开始公开化了,我们才决定不再沉默,正式起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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