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同盟没那么可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0日14:15 新世纪周刊

  -李子

  如果其背后没有政府强制力作为依托,就没有必要理会生产厂家的价格同盟

  康佳、TCL、创维、厦华、海信、乐华、熊猫、金星、西湖等九大彩电生产商曾于2000年6月21日在南京共 同举行了全国彩电联盟第2次峰会。会议的主题是制订彩电的最低限价,希望能借此在日渐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维持各家企业的 利润水平。

  但是,就在九大彩电巨头确定“限期10天”把市场价格全部调整到位的最终时刻来临之际,就在峰会的召开地南京 ,众商家集体向厂家发难,把自己买断经营的各品牌彩电大幅降价销售,有的竟降价达1000元,从而引发了空前的购买彩 电热潮。有的商场一大早还没开门就被围得水泄不通,出现了少见的排队购买、排队付款的现象,顾客排的队伍竟长达数十米 ,而商场的十几个送货卡车也装满了待送的彩电。几天下来,各商场彩电销售额均比平时增长5至10倍。

  彩电峰会限定29英寸纯平彩电价格在4000元以上,对这个限制,南京各商场均不予理睬。在南京商厦,熊猫2 9英寸纯平彩电只卖3420元。江苏省最大的百货公司——新百集团的电视机商场经理李巧生说:九大彩电厂家确定的“限 价”,没有哪个厂家能真正做到。

  对于南京商家在市场上的公然发难,没有任何一家彩电厂家表示异议,甚至都没有哪家企业发表评论。参加峰会的彩 电企业只能尴尬地保持沉默。所谓彩电“价格同盟”仅仅经过几天的时间内就已经崩溃。

  其实,对价格同盟更沉重的打击还不是来自南京的商家,而是来自当时正迅速发展的国美电器。当时的国美,还没有 取得今日这样重要的市场地位。面对彩电厂商的价格同盟,国美意识到,这是一个难得的市场机会,于是,国美突然发力,反 其道而行之,宣布调低彩电价格。

  消息一出,业界为之震惊,双方的博弈成了绝佳的新闻题材,相关报道连篇累牍。消费者作为价格竞争最大的受益者 ,看到彩电同盟限价而国美降价,自然心向国美,这使彩电同盟渐成千夫所指,很快就土崩瓦解。在和彩电价格同盟的对抗中 ,国美几乎取得了全胜。在这次事件中,国美成了最大的赢家,其“低价”概念深入人心,市场形象一举确立。家电业也由此 开始进入了“渠道为王”的时代。

  当然,对于彩电企业的价格同盟,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也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当时的国家计委价格处宣布,九家企业达 成的价格同盟违反《价格法》,涉嫌垄断。但是,还等不及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制裁办法,开放的市场就使得彩电价格同盟灰飞 烟灭,成为过去时。而那些当初参加彩电峰会的企业中,有好几家现在已经从彩电市场上消失了。

  从很早开始,就有人担心同行企业之间的互相勾结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直到博弈论产生以后,人们才真正理解为什 么现实中很少有人会成功地组织和维持价格同盟。可以说,博弈论完美地解释了价格同盟必然走向瓦解的原因。

  简单来说,当价格同盟形成以后,所有参与同盟的企业就面临一个诱惑,如果它及时利用其他企业维持高价的机会降 低价格,就会迅速增加销量,并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加的销量完全可以弥补价格下降造成的利润降低。可是,它为什么不选择 坚持和其他企业商定好的价格呢?这是因为它无法信任其他企业能够抵御这样的诱惑,所以,先下手为强是最好的策略。在著 名的“囚徒困境”中,两个囚犯因为被彼此隔开,而不能商定最优策略。但在现实中,即使企业可以面对面商谈,由于无法实 现彼此充分的信任,它们也实际上相当于处在被彼此“隔开”的境地。

  那么,是否可以说,如果能够形成企业间彼此充分的信任,就可以长久维持价格同盟呢?从理论上来说是这样的。什 么情况下才能形成这种充分的信任呢?答案是,当政府出面以强制力和垄断维持价格同盟时,就会形成这种彼此之间的“充分 信任”。在政府的强力作用下,企业可以不用担心其他企业偷偷降价,这时,价格联盟形成的人为高价就会长久地维持下去。

  所以,面对价格同盟,公众要做的就是关注其背后是否有政府的强制力作为依托。如果有,对这种价格联盟是一定要 坚决反对的,不过,这时实际上反对的不是价格同盟本身,而是在反对政府对市场秩序的干预和破坏。如果没有发现政府强制 力的作用,那么,价格同盟就不足为虑。无须把它当回事,付之一笑可也。

  其实,方便面的涨价并不出乎人们的意料。今年以来,许多食品及原材料价格都有了大幅的提高。在这种情况下,方 便面虽然有可能不涨价,由企业自己消化上升的成本,但如果出现涨价,也很正常。

  有人说,方便面企业可以涨价,但不可以串谋以后再涨价。关键是串谋,而不是涨价本身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也就 是说,只要企业不串谋,即使同时涨价,也不算违规。

  这种说法没有什么实际意义。首先,在现在这样一个信息时代,同行之间进行某种协商,实在是太容易了,甚至都不 需要坐到一起。所谓串谋与否,实在难于判断。其次,如果确实出现价格需要上涨的市场变化,这时,同行之间的协商其实是 有相当好处的。

  假设,同行企业之间无法就价格进行任何形式的协商,忽然,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厂商怎么 办呢?如果某家厂商率先涨价,它就要冒很大的失去市场占有率的风险,可是如果不涨价,经营压力又越来越大,甚至会难以 为继。面对这种两难,厂商往往会选择采用诸如降低品质、减少分量等不公开的办法,进行事实上的涨价。这对消费者来说无 疑是不利的,比正常涨价还要不利。因为消费者在这时不得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面对质量下降等新的风险。对于厂商和消费 者来说,这无疑是双输的局面。

  事实上,本次方便面涨价以前,确实出现了部分厂商减小面块重量的情况,也就是所谓“瘦身”的隐性涨价行为。当 然,后来随着价格的上涨,“瘦身”的问题应该被解决。但是,如果有同行之间的协商,就可以尽量避免这种隐形涨价行为, 缩短同行之间彼此互相试探的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中的败德行为。换句话说,如果市场环境决定了必须要涨价的话,大 家同时涨,其实是无谓消耗最小的解决方案。

  可见,在这种情况下,所谓价格同盟很可能是一种有利于市场、有利于消费者的行为,因为它可以减少必须进行的价 格调整的时间和成本。于是,可以看到,在外部竞争存在、没有政府强制干预的情况下,如果不符合市场竞争价格,那么,价 格同盟必然以失败告终。如果符合市场竞争价格,那么,价格同盟就是有利于消费者的事情。总之,只要没有政府强制力的存 在,就无须担心价格同盟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相反,如果为了打破价格同盟而引入政府强制干预,这才是对消费者利益的最 大损害。

  而且,已经形成的价格同盟,即使符合市场竞争价格,也不可能阻止各个厂商继续通过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来尽可 能降低价格,也不能阻止未来一旦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比如原材料价格出现下降时,厂商不会重新降价。实际上,现在有报道 ,在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方便面悄然降价的现象。

  保护市场秩序最好的办法就是尽量排斥强制性的因素存在,尽量坚持各方自愿交易的原则。如果这个大前提不变,对 于市场中出现的问题,市场制度本身正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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