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将赴台交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5日09:54 青年参考

  本报特约撰稿戴庆成

  

  据台湾中央社8月30日报道,针对大陆的美国NBA明星中锋姚明来台从事体育交流活动一事,台湾“行政院”大 陆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明通当日表示,当局开会讨论后已经予以批准。此举意味着扰攘一个多星期的姚明赴台事件终告解决。

  现年26岁的姚明,在1997和2000年曾先后随上海东方和中国明星队赴台访问比赛。但日前台湾“中华篮协 ”申请大陆球员来台进行体育交流,台当局同意放行38位大陆运动员,惟独姚明吃了闭门羹。据《中国时报》引述“中华篮 协”内部消息称,这是因为姚明已是NBA数一数二的中锋,又是北京奥运会形象大使,准许姚明访台,以他的知名度和善意 目的,可能会为北京的奥运圣火传递路线或多或少争取到台湾民众的同情票,故台当局不希望姚明来台扩大圣火争议。

  事件曝光后,岛内民众纷纷指责“陆委会”不愿姚明赴台是活生生的鸵鸟心态例证(鸵鸟遇到危险时会把头埋入沙中 )。《中国时报》评论更是质疑说,对声称“体育归体育、政治归政治”的台湾当局而言,拒绝圣火传递路线之后,又拒绝全 球篮球巨星姚明的慈善访台,当局将如何向国际体坛解释呢?

  事实上,除了运动员,相比其他地区的艺人可以光明正大的来台捞钱出唱片及宣传戏剧,台湾当局过往也一直限制大 陆艺人来台宣传。早在去年2月,大陆“超女”李宇春在2月前往台湾时就因此发生不快事件,因为相关法令限制大陆艺人在 台湾接受访问,于是传媒都形容“超女”成了“哑女”。事件发生后,台湾当局受到很多批评,有关方面之后才匆匆修法,准 许日后大陆艺人依照申请往台湾参观、拍片、拍戏时,也可从事必要的宣传活动,包括接受媒体访问并参加电视节目演出。

  法令适度放宽以利两岸交流,是台海双方必须认清的趋势,若担心一个大陆演员(还有运动员)来台,就会危害安全 及本土利益,那台湾的“国安”也未免太过脆弱了。姚明赴台事件实在值得台湾当局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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