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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燃气董事长滥用职权幕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5日10:20 《法人》杂志
身为国有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两家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绵阳燃气企业的领军人物——敬克文,最终因燃气管网费权属问题落入“滥用职权罪”的指控之中,这其中的是非曲直过程,恐怕连敬克文本人也想不明白 文本刊记者 王甘霖 在中国燃气行业有着标杆意义的改革派人物敬克文,最终成为这个行业的“先驱者”,以涉罪的名义被推上审判席。如果敬克文滥用职权的罪名成立的话,那么必将在中国的燃气行业引起巨大的冲击波,因为他毕竟没有中饱私囊,而是因天然气管网费的权属问题,成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第一人。 敬克文既是作为国有企业绵阳燃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绵阳燃气集团”)的董事长、总经理,又是改制股份制企业绵阳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燃气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两家公司的职务均由绵阳市委组织部任命。 至少在四川绵阳,敬克文在许多人眼里都算得上是一个能人,他不仅白手起家,让一家破败的企业起死回生,而且书写了一个行业的神话——把一家靠经营蜂窝煤、年产值仅为300余万元的企业,发展成拥有总资产6亿元、营业收入4亿元的国家二级企业,并被国家统计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评定为全国煤气行业最大规模第18位、最佳效益第二位。 15年时间并不是太长,但酝酿一幕悲剧已经足够。敬克文以他的方式把绵阳燃气集团、燃气有限公司带到了“辉煌 ”,而政企不分的企业体制却把他推上了审判席。 受命于危难之间 敬克文出任绵阳燃气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可谓“受命于危难之间”。 1991年,时任绵阳燃气集团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的敬克文被绵阳市委组织部的红头文件任命为董事长、总经理。 绵阳燃气集团的前身叫绵阳煤炭建筑器材公司,主要将计划供煤制成蜂窝煤向市民出售,每年仅有300余万元的营业额,能全额发放职工的工资便是企业的最大愿望。 敬克文主持绵阳燃气集团以后,彻底改变了以前单一经营煤炭的模式,把开发天然气作为企业的龙头产业。 在那个年代,天然气对一个城市而言,特别是民用部分,代表着政府的形象,燃气普及率的高低,有多少老百姓用上了天然气,是考核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指标。但是,天然气属于重要能源产品,天然气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相结合的管理形式。 绵阳燃气集团一位高层告诉《法人》,当时绵阳市每年应该用于补贴群众燃气总费用为300万元左右。这300万元本来应该由政府解决,在政府不解决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分摊到每个天然气用户户头,但敬克文没有走这样的捷径,而是由企业自身来解决这300万元的空缺。 对于当初的绵阳燃气集团来说,每年要白白拿出300万元,并非一笔小数目。这位高层告诉《法人》,敬克文面对此困难,说了一句至今还让他记忆犹新的话:“让国有企业的五指并拢,不让效益从管理的指缝中漏失”。 奉命于危难之间的敬克文和他带领的绵阳燃气集团随后进行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使企业从以前单一的“计划性煤炭经营”中摆脱出来,向市场进军。根据财务统计,绵阳燃气集团在敬克文出任董事长、总经理的当年就有了卓越的业绩。 1991年企业总资产2749万元,净资产1619万元,销售收入3178万元,利税总额524万元。 两次改制暗藏玄机 绵阳燃气集团的两次改制,并没有充分体现国家提出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改革制度”的目标。事实证明,改制后的燃气有限公司并没有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这种改制不彻底而形成“藕断丝连”的国有产权关系,为敬克文今天的“滥用职权罪”埋下了伏笔。 1994年12月14日,国家建设部下发了《关于确定23家市政公用企业为建设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单位的通知》,绵阳燃气集团被列入此23家试点单位。根据国家建设部的文件精神,绵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绵阳市企业产权转让联审小组决定将绵阳燃气集团国有资产产权以1:1.5的比例向社会公开溢价出售1000万元、将企业资产产权向内部职工转让700万元。 出售后的国有资产产权为3593.92万元,仅占绵阳燃气集团净资产7087.22万元的50.71%。 此次改制虽然并不彻底,但如果按照这样的步伐继续改下去,其做法是符合国家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相关规定的。 1995年3月28日,绵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根据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的申请,从绵阳燃气集团剥离出了另外一家公司:燃气有限公司。燃气有限公司的股东分别为:绵阳燃气集团、燃气集团职工集体持股会、职工合股基金会。 1998年,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绵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的主导下,绵阳燃气集团进行了第二次改制。 根据绵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载明,第二次改制后的绵阳燃气集团与财政的对接和解缴关系不变,而燃气有限公司则成了一家股份制公司。燃气有限公司第二次改制后的总股本为5690余万元,绵阳燃气集团在燃气有限公司占 11.98%的国有股份,燃气集团职工集体持股会占78.51%,独立出资人(48名社会自然人)占9.51%。绵阳燃气集团和燃气有限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从表象上看,1998年以后,绵阳燃气集团的改制就已经完成,燃气有限公司也是独立的法人,但实际上,绵阳燃气集团仍然以控股和行政的手段来控制着燃气有限公司的所有业务、管理、人事、利润分配等,燃气有限公司的所有业务对政府都得以绵阳燃气集团的名义,政府对燃气有限公司的文件、批复也是针对绵阳燃气集团。 敬克文作为绵阳燃气集团的董事长、总经理由绵阳市委组织部任命,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燃气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必须由股东大会选举,那么,绵阳市委组织部用红头文件任命敬克文为燃气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是让他以“行政”的名义掌控着燃气公司88.02%的非国有股份。 一位经济界人士认为,敬克文身兼两家公司的董事长以后,实际就已经把他推上了审判台,因为被行政手段制约着的他,如果要按照市场规律让88.02%的非国有股份获得效益,那肯定就是“滥用职权”。 这位专家感叹,归根结底,绵阳燃气集团在改制过程中,不是把绵阳燃气集团彻底改制,而是另外成立一家燃气有限公司,实在令人困惑。 负重前行 有人这样来形容此后的敬克文:他是戴着枷锁铸就的四川省劳模、全国优秀企业家。 敬克文主政的绵阳燃气集团兼并绵阳热电厂,至今被许多绵阳人传为佳话。90年代初期,绵阳为了争创文明卫生城市,便决定将各大单位用煤炭做烧料的锅炉房的烟囱全部倒掉,由政府出资兴建了绵阳热电厂,绵阳热电厂的主要功能是为这些单位供应蒸汽,发电其次。绵阳热电厂对于一些医院、学校的供汽不可能按照市场价来供应,其同样为政府控制价,但由此而产生的成本差价,政府并没有给予拨付,导致绵阳热电厂连年亏损,职工们在发不出工资的情况下,企业还必须运行。 在这为难之季,政府想到了敬克文和他迅猛发展的绵阳燃气集团。1997年,绵阳燃气集团在政府的撮合下,兼并了绵阳热电厂,本应该由政府承担医院、学校的供汽的公共职能转移到了绵阳燃气集团的头上。 1999年,政府再次授予敬克文之重托,决定由绵阳燃气集团收购破产企业江油涪钢机械厂(以生产水泥为主)。 无论是绵阳热电厂供蒸汽,还是江油涪钢机械厂生产水泥,煤炭都是惟一的能源,但在2000年以后,煤炭价格在成倍增长,而蒸汽的政府控制价、水泥与煤炭不成比例的增长价,始终使这两家企业成为绵阳燃气集团的包袱。 此时,敬克文做出了在“包袱”中寻找商机的构想,经过3年的谈判,于2004年4月由绵阳燃气集团、燃气有限公司共同出资4200万元,成功地收购了广元市旺苍县黄家沟煤矿。随着煤炭的不断涨价,一年(2005年)以后,黄家沟煤矿就增值了2000万元,目前黄家沟煤矿的价值已经到了一个亿。 敬克文果断决策收购黄家沟煤矿,不但解决了绵阳热电厂、江油涪钢机械厂的能源问题,同时为绵阳燃气集团、燃气有限公司添置了一棵“摇钱树”。 据绵阳燃气集团的网站反映,该公司现有员工3000余人,拥有资产6亿元,2005年实现营业收入4.06亿元。现已形成以天然气、热电、水泥、煤炭和焦炭等建材生产供应为支柱产业,市政工程建设、酒店经营、房地产开发、CN G经营等为辅的综合性经营格局。集团公司设四部一室,下辖四个半独立核算分公司,四个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和一个独立核算投资子公司。 但是,公司网站上“董事长、总经理”一栏已经找不到“敬克文”的名字,这些辉煌业绩更看不到敬克文的影子。 2006年7月13日,也就是敬克文被刑事拘留的第三天,绵阳市委一位副书记在绵阳燃气集团100余人的中层大会上,宣读了绵阳市委组织部的红头文件,任命了绵阳燃气集团、燃气有限公司新的董事长、总经理。 有人戏言,如果绵阳燃气集团、燃气有限公司这个畸形的管理体制得不到改变,不排除后来者会成为第二个敬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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