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部分交警被指滥用交法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0日08:21 大河网-大河报

  在我省部分地区,一些交警在处理交通违法时,经常滥用交法“第90条”罚款

  我省立法界权威称:在河南执法依据“第90条”罚款违法,应执行“河南标准”

  【核心提示】

  “超员,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罚款200元;违规使用专用车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罚款200元;安全设施不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罚款150元;不服从指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罚款100元……”8月30日,省政府纠风办查处温县的公路三乱案件,交警用完的6本共150份“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全部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进行的处罚。数月来,记者随同省政府纠风办在治理公路三乱暗访中发现,绝大多数县、市的交警处罚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是一个什么样的条款?交警执罚为何都往“第90条”这个筐内装?交警执罚依据第90条对不对?

  来自我省立法界的权威声音指出:在河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对交通违法行为罚款是违法的。对违反“第90条”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应按照《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简称《条例》)第52条规定的“河南标准”,即“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记者 李敬欣 实习生 徐鑫鑫

  调查一

  司机交通违法咋都违反“90条”?

  近一段时间以来,司机和广大车主反映,在洛阳市吉利区和焦作市博爱县、温县一带,公路三乱严重,公安交警和运管、路政和规费稽查部门常趁月黑风高时,上路乱检查、乱罚款,甚至罚款不开票。8月29日至31日,记者随同省政府纠风办暗访组对这一带的公路三乱进行了暗访检查。

  8月29日夜,暗访人员在济源市和沁阳市、巩义市、孟州市等地,向过往的货车司机询问这一带的公路三乱情况。货车司机说,无论是交警,还是运管、路政,在拦截车辆较少时,都有罚款不开票的情况。如果拦截的车辆较多时,罚款就开票了。

  记者查看一辆货车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上写着的违法事实是“放大号不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罚款50元”。

  记者跑到车后一看,放大号很清楚啊!

  司机一肚子苦水:交警一拦住你,开口要罚500元、300元的。我们好话说尽,交警说少罚一点吧,50元。我们交了50元,交警撕给一张“处罚决定书”,我们赶紧离开了。谁知道到底违反了哪一条规定,他们按照哪一条规定处罚啊!

  另一个司机拿着“处罚决定书”插话说:交警说我超载了,要罚1000元,我说超载不是只有在超限站才能罚款吗?那交警说,你懂得的还不少啊!我赶紧承认错误,连说好话。他给我开了一张罚款100元的“处罚决定书”。记者一看,这司机的违法事实是“不服从指挥”,法律依据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记者和暗访人员查看了20多辆货车司机的“处罚决定书”,发现司机的交通违法事实有的是超员,有的是抛洒物品、有的是违规载人。对司机处罚的法律依据都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调查二

  “90条”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

  8月30日,省政府纠风办暗访组在温县-孟州与谷旦-巩义道路交叉口,抓住温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牛国利和协警田国营一组人员涉嫌对交通违法司机罚款不开票的严重公路三乱现行。纠风办在核对其使用的“处罚决定书”时发现一个奇异的现象:民警使用完的6本“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共150份,对交通违法行为罚款的依据都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8月29日,记者随同省政府纠风办暗访人员在连霍高速公路荥阳下站口至荥阳市的连接线上,发现荥阳市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对一辆将牌照安装在大梁上的货车以“无后牌照”进行处罚时,开具的“处罚决定书”也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2006年4月14日,记者随同省政府纠风办在正阳县暗访公路三乱时,发现没有交通违法车辆,但民警已在罚款票据上填好“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罚款20元”,等着车辆被拦截后再填写车号。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3年多来,记者随同省政府纠风办暗访公路三乱时,发现绝大多数县、市的交警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时,法律依据都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道路交通法》第90条是一个什么样的条款?交警执罚为何都往“90条”这个筐内装?

 [1] [2] [下一页]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