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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关系:第三空间与精神空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3日11:31 三联生活周刊
建筑的伦理功能也是一种公共功能,宗教的、公共的建筑给社会提供了一个或多个中心,每个人通过他们的住所与那个中心产生联系。 记者◎钟和晏 如果说,一个欧洲小镇的终点或者高潮是教堂的塔尖,广场是它的客厅,在我们的社区里,替代它们的是会所和中心花园。当然,这里的主题是世俗的运动娱乐而不是精神性的宗教。 从维也纳风情到荷兰小镇,从凡尔赛花园到爱丁堡公馆,从北美风格到西班牙风格,在我们的城市中心与边缘地带,有太多开发商陶醉于被认为几百年不过时的欧陆经典风格,用一个浅显表象的定义来提供对所谓美好生活的幻想。在大部分情况下,这些幻想是依靠一些肤浅的形式和装饰图案来表现的,城市的面貌因此杂乱无章。 在通常的解释中,作为富贵象征的欧陆风代表了富人对生活的理解和向往,但是另一方面,开发商是否可以因为个人的审美和商业判断,就决定了大多数人的居住理想?会所也一样,大部分建筑商只是根据自己的项目定位和风格而不是买房人的需求来设计,主观地把一种所谓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内容推给别人。 对品质的认知不应该只是外在的风格,人居的舒适度除了房子的物理条件之外,更主要的是人精神的舒适度。建筑的形式中已经包含了我们的人生体系的状态,如今仅仅把建筑作为一种风格符号,在那样的建筑中产生美好的人生几乎是不可能的。 欧洲的房屋历史总是围绕两个极点在转动,一个中心是住宅,它更多地与家庭而不是个人有关,另一个是教堂或者神殿。一个比较私密,一个比较公共,一个比较世俗,一个比较神圣。建筑的伦理功能也是一种公共功能,宗教的、公共的建筑给社会提供了一个或多个中心,每个人通过他们的住所与那个中心产生联系。 美国都市社会学家雷·奥登伯格(Ray Oldenburg)在他撰写的《绝好的地方》(The Great Good Place)一书中最早提出了“第三空间”这个概念,他定义的“第三空间”是城市中家庭和办公室以外的公共空间,像市中心的杂货店、酒吧、咖啡店、图书馆,城市公园等。在这些不受功利关系限制的空间里,人们的关系是自由平等的,没有职场的上下等级意识,也没有家庭里各种角色的束缚,可以把真正的自我释放出来。在生活节奏紧张、匿名性强的大城市里,这样的空间是人们在家庭和工作之外发展一些非功利性社会关系的理想场所。 虽然第三空间这个概念经常是和星巴克联系在一起,如果用在一个居住社区的空间结构中也同样合适。广场、会所、花园、水池、商业街等人们户外活动、休憩、交流、游戏、聚会等的适宜场所,是一个社区中各个居所之间的联系纽带,也是一个个单体建筑与自然之间的对话媒介,人们总是自愿地、愉快地聚集在这些社区里的公共场所中,它是产生社区活力、情感认同的基础。另一方面,出于越来越追求私密性的都市生活方式,越来越多人习惯在公共场所而不是自己的家中与亲戚朋友会面、交流、玩乐。所以,居室空间作为家庭生活中心当然重要,但美好生活的内容同样取决于居室之外、社区大门以内的第三空间的营造。 柯布西耶的居住理想中有两个互补的核心,“宁静独处,而又天天与人交往”,如果说门外是人声喧闹、其乐融融的俗世生活图景,关上自家的门就进入了幽静清爽的独享世界。街心花园、小书店、咖啡馆餐厅这些非正式的聚会场所越多,社区生活也就越丰富。 小区提供的公共空间重在整体氛围和它的亲和力,场所的意义是比单纯的物质空间更重要,它是空间的灵魂。我们可以轻易地复制出一个欧洲小镇或者一幢欧式建筑,真正难以复制的是欧洲人的精神状态。 中国人的骨子里需要一种悠闲自得、恬淡安逸的感觉,作为“第三空间”的公共空间也应该有让人气定神闲的舒适氛围。如果以大学城做例子,有人开玩笑说下午茶和酒馆对英国的科学研究有难以估量的贡献,也是依赖那种惬意安闲的氛围,剑桥的下午茶喝出了60多位诺贝尔奖得主。 美国耶鲁大学哲学系教授卡斯腾·哈里斯在《建筑的伦理功能》中说建筑有一种伦理功能,它把我们从日常的平凡中召唤出来,召唤我们向往一个更好的、更接近理想的生活。如果说把会所作为一个精神聚会的场所,其实凿榫衔接、重檐叠加的侗族鼓楼也提供了一个原始的样本——从像杉树一样拔地而起、直刺苍穹的鼓楼那里可以读解出侗族的精神性和文化要素,这显然是一种精神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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