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从“重庆律师现象”说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10:23 《法律与生活》杂志

  本刊记者/盛学友

  采访翟玉华、孙发荣和赵玉中三位律师党代表,我思考最多的两个问题,一是三位党代表律师告诉人们什么?二是中国律师参与政治,已开始了“破冰之旅”。

  第一个问题,三位律师党代表,都有人格高度和奉献精神。第二个问题,律师当选党代表,中国律师参与政治活动是历史必然。

  我越是深入采访孙发荣,越是发现“重庆律师现象”值得研究。

  2000年,重庆市人大一届四次会议上,邓继为律师作为市人大代表,提交的《关于制定〈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的议案》,经市一届人大大会主席团讨论被正式列入立法计划,2004年,《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正式颁布。从议案转变为4年后的地方性法规,邓继为律师理应被载入重庆立法史。

  韩德云所在的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在2001年2月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托,起草了《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成为律师参政议政的标杆性事件。2002年9月25日,这部法规草案通过立法程序变为正式法规。韩德云在担任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期间,先后提出50多个涉及普通百姓切身利益的议案和建议。

  唐波律师提出的不少建议,使三峡库区奉节县基础设施功能配套不齐的问题得以改善;张宗浩律师的议案和建议,推动了当地政府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被誉为“立案冠军”的鲁磊律师先后领衔提出了51件议案、19件建议,许多被政府采纳;被称作“社会公益事业热心人”的市政协女性委员徐丽霞律师,提出的与环保有关的提案,引起政府高度重视;齐飞律师的《重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改革建议方案》的建言获得市委书记汪洋、市长王鸿举向全球“问计求策”活动优秀建言一等奖……

  2006年1月11日,重庆市市长王鸿举在重庆市人大二届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对律师工作给予肯定,2006年9月28日,在构建和谐社会座谈会上,王鸿举又专门倾听了律师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再次肯定了律师的工作。

  正是党政领导的这些肯定,重庆律师才拥有了更为广阔的参政议政的空间。反过来,律师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又对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帮助,从而形成了律师、政府在法律框架下的良性互动。

  在这种良性互动下,重庆律师才得以作为整体形象被推至前台,其参政议政走在了全国同行的前面,并成为一种现象。

  其实,全国各地的律师,都在用以不同的方式参政议政,田文昌律师领衔的全国律协刑事委员会为刑诉法的修改积极建言献策;上海律协共组织律师为60余部地方法规、规章草案提供专业意见;湖北省政府到香港招商引资每次均有律师参与;女律师康健长期无偿从事对日索赔工作,无怨无悔……

  或直接参与立法,或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担当政府法律顾问,或参与公益诉讼……律师以各种形式参政议政,已成为社会管理的一种新型资源,促进法治进程、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公平正义,展现人道光辉。

  有关资料显示,起草美国联邦宪法的55位先贤中,有30位是律师,最后在宪法文本上签字的39名代表中,有29位是律师。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参议院中的参议员有60%是律师出身。美国历任总统中,曾担任过律师职务的,占一半以上。不止是美国,在英国、德国、俄罗斯等西方国家政治家中,律师出身者亦比比皆是。

  纵观中国历史,中国法治步伐,也走得很快。

  看到事实是,曹建明、王利明等法学专家,被请进中南海,为中央政治局集体法制讲座。众多法科学子,担起了各种重要职务。

  有目共睹的是,十届全国政协第一次有了执业律师身份的委员,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律师人数和全国人大新设立的专职常委中法律界人士的增加,说明中国的法治步伐已大大提速。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7年10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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